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8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8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88,066,4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1834%。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84,908,8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2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57,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5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2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57,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8,044,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6%;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91%;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金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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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