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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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2: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59,171,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委托
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54,959,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0%。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11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7,608,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9,087,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24,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25%;反对 8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9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孙立、敖菁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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