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证券代码:600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华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 A 座 9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中比例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建华
(简
称“嘉兴凯铖”)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前,嘉兴凯铖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1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所
持赤峰黄金股份 1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78%;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合伙份额全部转让上海天诚东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天诚东泰”),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一致行动关系
终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第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王建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72119560216****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通讯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 A 座 9 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F6Q52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伟)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6 日
合伙期限: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5 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22 层 B 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购出资
(二)嘉兴凯铖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9939118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5 月 07 日
营业期限:2014-05-07 至 2034-05-06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号办公楼 1303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22 层 B 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服
务)。
(三)嘉兴凯铖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李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否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四)一致行动关系形成的原因
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赤峰黄金无限售流通股 98,170,771 股,并持有嘉兴凯铖
建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之间不存在任何有关
一致行动的约定,双方未签署任何有关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
王建华先生拟将其所持嘉兴凯铖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天诚东泰,转让后嘉兴
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89,644,463 股,占总股本
的 5.39%。因合伙企业经营资金需求,嘉兴凯铖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1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所持赤峰黄金股份 13,000,000 股,占赤峰黄金总股
本的 0.78%。
王建华先生现任赤峰黄金董事长,为进一步优化赤峰黄金股东结构,王建华
先生拟将其所认缴的嘉兴凯铖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天诚东泰,王建华先生与嘉兴
凯铖一致行动关系终止,王建华先生权益变动比例将达到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其上市
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98,170,771 股,占总股
本的 5.90%,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89,644,463 股,占总股本的 5.39%。
因王建华先生持有嘉兴凯铖 49.9750%的合伙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嘉兴凯铖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1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所持
赤峰黄金股份 1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78%。上述股份转让后,嘉兴凯铖直
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76,644,463 股,占总股本的 4.61%;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合计
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174,815,234 股,占总股本的 10.51%。
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王建华先生拟将
其所持有的嘉兴凯铖 49.9750%的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天诚东泰。本次份额转让
未导致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数量的变化。
本次份额转让前,王建华先生持有嘉兴凯铖 49.9750%合伙份额,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建华先生与嘉兴凯铖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
外,王建华先生与嘉兴凯铖未签署任何有关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不存在任何有
关一致行动的约定。本次份额转让后,王建华先生与嘉兴凯铖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二者所持赤峰
黄金股份不再合并计算。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赤峰黄金无限售流通股 98,170,771
股,占赤峰黄金总股本的 5.90%。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王建华
受让方:上海天诚东泰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份额为转让方认缴嘉兴凯铖出资额中的 1,000,000,000 元,实缴出资总
额为 771,599,948.80 元,占合伙企业全部合伙份额的 49.9750%(“标的份额”)。
各方确认,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771,599,948.80 元。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将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 1 亿元支付至转
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转让价款最迟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80 日内分期支付给
转让方。
本协议由各方于 2021 年 11 月 14 日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亦未设定其他权利,交
易各方之间亦不存在份额转让价款以外的其他补偿安排。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王建华先生与嘉兴凯铖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前,嘉兴凯铖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赤峰黄金股份 10,000,000 股,于 11 月 10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赤峰黄金股份 3,000,000 股,合计转让 13,000,000 股,占赤
峰黄金总股本的 0.78%。
除上述协议转让及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
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关于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
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法律部,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地址如
下: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金石矿业广场 A 座 9 层
联系人:周新兵、董淑宝
电话:0476-8283822
传真:0476-8283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建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赤峰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赤峰黄金 股票代码 600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建华 不适用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87,815,234 股 持股比例:11.29%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89,644,463 股 变动比例:-5.39%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98,170,771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90%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