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48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负
责人李华先生已临近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公司对其工作的调整安排,李华先生于
责人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李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华先生持有323万股公司股票,本次辞去执行副总裁
兼财务负责人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李华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及董事会对李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经公司总裁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副总裁宋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简历
宋柯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兼
财务负责人。2004 年 5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交通银行朝天门支行行长助理、
民族路支行副行长、南城支行副行长;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中信银
行重庆分行新支行筹备二组组长、北城天街支行行长;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行长助理、副行长;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2021 年 2 月
起,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财务、资金工作);2021 年 11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
经核查,宋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宋柯先生与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