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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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他相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之前,已将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
观、独立的立场,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收购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
本次收购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
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向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中,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满足综合能源公司资金
周转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
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收购综合能源公司 80%股权后业务开展的需
要。新增后的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
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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