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5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原回购方案已经以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为第三次修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 5 号长富金茂大厦 59 楼
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名,所代表股份 689,152,77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421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21 名,所代表股份 34,140,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1.9034%。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6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723,293,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793,654,390 股的 40.325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正先生主持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鉴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鉴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12,509,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1,5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2,845,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158,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2,043,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55,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均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刘芳律师、黄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