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682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36,177,585 99.9496 119,000 0.0504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36,177,585 99.9496 119,000 0.0504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湾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机工程有限公
司发生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东、刘沣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
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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