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本次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阅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调整了
情况,我们同意将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伏军、董华、李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