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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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8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认
真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经民主选
举,林冠宇先生和吴亚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
历附后)。
   林冠宇先生和吴亚宁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冠宇先生,1987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硕士,中级会计师。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就职于广垦橡胶
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主办会计、下属新加坡公司财务经理、下属泰国泰
华树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就职
于广东海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部资金经理,负责海外及香港公司资金
管理业务。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期间,就职于广州高新区科技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广州创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诺诚健华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2021 年 8 月起担任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冠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吴亚宁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国创富盛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负责人力资源工作;2017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绩
效薪酬经理,现任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总经理;2019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亚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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