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10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酒店。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599,099,60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5.15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
份 596,449,5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869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2,650,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2,650,02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28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
股份 2,650,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各
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786,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8%;
反对 310,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7,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914%;
反对 310,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143%;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