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1-084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凯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7 号
(六)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4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7,371,5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79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641,51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35%。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249,08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6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641,5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3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774,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3%;
反对 23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0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652,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959%;反对 2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774,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3%;
反对 23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0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652,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959%;反对 2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774,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3%;
反对 23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0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652,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959%;反对 2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指派穆铁虎律师、赵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