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生物: 成大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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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成
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
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克兢   张克坚   刘晓辉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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