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标准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解和审阅,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击舟 汪金德 李 成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