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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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3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刘世超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
职。在此,公司对刘世超先生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尽职
尽责的工作与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
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补选史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
  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王苏生先生、
陈治民先生、史晓梅女士。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担任。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史晓梅简历
  史晓梅,女,1970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师
范)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
财务总监、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
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副部长;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业务助理经理、
合并报表主管会计;深圳市深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
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财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在财务管理及财务
审计等方面有相当之工作经验。
  史晓梅女士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
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此,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
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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