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1-11-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和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致
同专字(2021)第351A014338号],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是客观
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书》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安林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