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石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0 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85,65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111.5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34,999,975.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
用(不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册资本人民币 8,385,65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9,704,527.20 元。上述募集资
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 [2020]验
字第 90086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14,248.61 93,5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
置的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情况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
进行严格评估,选择 12 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等。投
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该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
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
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
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
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
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
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业务经营。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与文件,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药石科技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人民币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药石科技及
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璇 季李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