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滇鑫浦慧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预先就公司及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滇鑫
浦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阅读和充分审查,并
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
影响。
并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定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公允
反映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
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陈旭东
郑新业
王榆森
李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