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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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因公司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东缆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本次权益变动前的41.4141% (以公司初始总股本即654,104,521股计
算),减少至40.2813% (以公司2021年11月10日总股本即672,498,962
股计算),合计被动稀释1.132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缆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
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袁黎雨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     名称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义务人1     住所       浙江省北仑区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
         权益变动     2021年11月10日
         时间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        股份    变动股 减 少 比
明细                   日期        种类    数(股) 例(%)
         可转债转股    2021.3.30-   人民币    0   0.9096
         被动稀释     2021.11.10   普通股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    名称        袁黎雨
义务人2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
        权益变动      2021年11月10日
        时间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        股份    变 动 股 减少比
明细                  日期        种类    数(股) 例(%)
        可转债转股    2021.3.30-   人民币    0   0.2232
        被动稀释     2021.11.10   普通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1年11月10日总股本即672,498,962股计算。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东缆转债”于2021年3月30日
开始转股,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由654,104,521股增加至672,498,962股,上述东方集
团和袁黎雨两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持股比例下降。
决权委托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有公司股份数为53,366,730股,无质押;除前述质押情况外,东方集
团、袁黎雨女士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
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
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         (股)        例(%)
东方   无限售条    217,524,444 33.2553    217,524,444 32.3457
集团   件流通股
袁黎   无限售条件 53,366,730    8.1587     53,366,730   7.9356
雨    流通股
     合计      270,891,174 41.4141    270,891,174 40.2813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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