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 明新旭腾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1-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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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本
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
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四、考核机构
     (一)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
组织。
     (二)公司人事行政部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负责执行具
体考核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
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 年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2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00%;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0%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0%;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4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1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 年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2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
             同时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00%;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解除限售比例
          合格                  100%
          不合格                 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在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
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当期未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六、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个人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
评价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
  若激励对象对个人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人事行政部沟通解决;无法沟
通解决的,激励对象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需自收到激励对象申诉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开展复核工作,并确定
最终考核结果。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考核结果留档
  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留档保存,保存期 5 年。
超过保存期的,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办
理档案销毁事宜。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若本
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存在
冲突的,参照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生效后实施。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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