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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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
                          “上市公司”或“公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下
司”
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
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电科数字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电科数字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电科数字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如下:
《关于华东电脑及其子公司拟转让合计持有的启明软件 24.906%股权的议案》,
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华讯网
络系统有限公司、华存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南昌圣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了《产权交易合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持上海启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4.906%
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74.00 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华存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南昌圣
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持上海启明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4.906%股权的出售价款为人民币 374.00 万元。该股权出售
事项已全部完成。上述出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
开日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
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江   帆       张广中        韩斐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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