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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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9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603026)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问询
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
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石大胜华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
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
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其
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累计涨幅 21.27%,化学制品累计上涨 3.88%,上证综指累计上涨 0.03%,公
司股价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市场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市盈率较高风险,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盘价格 216.77
元,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公司滚动市盈率 46.56,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
公司所属行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 22.97,公司滚
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
  (三)目前公司没有电解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
司没有液态锂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
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四)新项目建设周期为 15 个月,投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新产品装
置投产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
  (五)电解液和液态锂盐产品市场扩张迅速,可能造成未来产品产能过剩,
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新项目建设共计需求资金 21.6 亿元,其中 18.86 亿元由公司自筹,
项目建设期间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有一定的上升。
  (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
报》 及《证 券 日 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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