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 5 万吨/年
锂电池用硅碳负极材料及专用粘合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或“公司”)2021年11
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暨设立
全资子公司建设5万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材料及专用粘合剂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投资“5万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材
料及专用粘合剂项目”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将在四川彭山经济开发
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硅宝科技(眉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
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项目公司”)建设1万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材料、4
万吨/年专用粘合剂生产基地、锂电材料研发中心。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5.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4.6亿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
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下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本项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土地招拍挂、项目立项备案、设立新项目公司、投资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等
与实施该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同对方情况
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产基地、锂电材料研发中心
后12个月内完成建设投产
(静态,含建设期42个月)6.52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
生产基地、锂电材料研发中心。
建设投产。
第二条 项目选址
面积为准。
第三条 土地费用
定土地出让价款,乙方还应承担耕地占用税、契税、交易佣金、印花税、土地评
估费、土地测绘费等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金。
第五条 项目要求
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少于两种设计方案效果图供甲方规划建设部门审核。
安评、水土保持等)不超过6个月,第一期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后24个月内完成项
目建设,第二期项目在第一期项目完成后12个月完成项目建设。若因不可抗力因
素(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项目建设延迟,则建设相应周期顺延。
项目所涉乙方权利义务由新项目公司承继。
第六条 权利义务
(1)全面协调该项目的有关事宜,为乙方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
(2)负责向乙方提供土地进场条件。
(3)在完成土地招拍挂、乙方支付完土地款项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30
个工作日内取得土地所有证。
(4)有权督促乙方按双方约定要求建设项目。
(1)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经营期内须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全部税收依法在眉山市彭山区
缴纳,不得通过公司内部交易行为减少或构成实际转移在彭山区的税收。
(3)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将本项目产生
的相关税收在本项目所在的行政区域的税务部门缴纳。
(4)乙方应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
保护、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规定。
(5)乙方须在本地注册为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并承
诺主动入规入统。项目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债务,由项目公司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解除本协议,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无息退还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1
万/亩赔偿乙方违约金,其他损失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承诺自愿关闭,同时接受按国家相关规定进
行处罚。
收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不
动产(因甲方及其相关部门原因造成除外):
(1)因乙方主动放弃该建设项目。
(2) 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以上未动工建设,或逾期5个月以上未建成投产。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或未按本协议第六条涉及
乙方义务正常履约的情况。
(4)乙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通过或建设投产后环保不达标、出现偷
排漏排现象,限期整改未达要求。
促乙方对闲置用地进行整改;如乙方未按期整改,甲方有权终止项目,按前款方
式收回项目用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门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八条 附则
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本
着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相关事项。
等法律效力。
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围绕硅材料行业实施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为新能源行业提
供高端配套关键材料。硅碳负极材料因其比容量大,能极大提高锂电池的能量密
度,是新一代负极材料的发展方向。2016年起,公司先后与中科院成都有机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同开展锂电池用硅碳负极等相关材料的研
究开发,2019年公司建成5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中试生产线,产品通过鉴定,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多项技术成果,已通过数家电池厂商测评并实现小批量供
货,亟待产业化规模生产。
同时,公司是国内粘合剂密封胶行业龙头企业,在新能源、锂电池、电子电
器等行业有着多年的粘合剂技术积累和应用渠道积淀,产品品质得到客户广泛认
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公司本次投资新建1万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材料、4万吨/年专用粘合剂生
产基地、锂电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可拓宽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公司将根据战略
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分期实施,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助力
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不影响现金流健康的前提下,分期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实现经营效益最
大化,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项目的前期相关审批
准备工作尚在进行中,能否完成审批和审批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项目存在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