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1-089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215 人
? 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270.2 万份
?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69 元/份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日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2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
馈 记 录 。 2021 年 10 月 30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83)。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1-085)。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
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
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
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
成日起计。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股票期
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
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授予的股票期权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45%
第一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授予的股票期权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0%
第二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25%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
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
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
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
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派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
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行权
于 15%;
期
(2)以 2020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行权
于 50%;
期
(2)以 2020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行权
于 100%;
期
(2)以 2020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00%。
以上归母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
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如下:
公司 考核对象所属部门 考核方式 1 考核方式 2 级别
本部门量化指标
支撑部门 个人绩效 A、B、C、D 四级
(创收或节支)
母公司
业务量化指标
事业部门 个人绩效 A、B、C、D 四级
(营收增长率)
本公司量化指标
控股公司 个人绩效 A、B、C、D 四级
(营收、净利)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
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
根据激励对象实际考评得分,依照下表确定“A、B、C、D” 四
个等级,并对应不同的行权比例:
得分 ≥90 分 ≥70 分 ≥60 分 <60 分
定级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
年计划项下可行权数量。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按照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
统一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的 占本激励计
占授予股
股票期 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总
权数量 公告日股本
数的比例
(万份) 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项目骨干和董 228.2 84.456% 1.821%
事会认为的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209 人)
合计(215 人) 270.2 100% 2.157%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入所造成。
(四)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中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数由 221 人调整为 215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278
万份调整为 270.2 万份。
除以上调整内容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条
件已成就。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其作为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助的计划或安排。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 2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2 万份股票期权。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股票期权的 215 名激励对象
均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
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69 元/份。
四、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权,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 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项目骨干和董事会认为的
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均为在获授股票期权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授股票期权的 21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215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同
意以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2 万份股票期权。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
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为激励对
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
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
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
他税费。
七、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股票期权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次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根据授予日股票
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
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为 1,458.13 万元,对
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需摊销的总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数量(万份)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各参
数取值、行权 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
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告为准。
所造成。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
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
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
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出具日,上海洗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的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洗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数量、激励对
象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十一、备查文件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的核查意见》;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