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洗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权,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项目骨干和董事会认为的
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均为在获授股票期权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授股票期权的 21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215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同
意以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2 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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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