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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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
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立董事于成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8,276,576    99.9344   355,800    0.0648    4,100     0.0008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谢福玲律师、柴永新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决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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