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
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立董事于成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8,276,576 99.9344 355,800 0.0648 4,100 0.0008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谢福玲律师、柴永新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决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