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数量共
●预计上市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11 月
通股。魏中浩先生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
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
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
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
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
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1)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
(2)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
(1)2021 年 7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9,600 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63,237,774 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0 月 19 日),相应的发行价
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1.86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99,999.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944,375.2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1,055,624.4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将全部用于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申舜食品
有限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光大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认
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
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字[2021]第 1077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2:00 止,光大
证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749,999,999.64 元。
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1 年 10 月 28 日,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 1078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 12:00 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999,999.64 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44,375.2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本溢价人民币 667,817,850.42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
将依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
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魏中浩先生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
期相应调整。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
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
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定价过程、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的选择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前期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符合
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有关法
律文件均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并且符合《爱普香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合法、有效;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股份登
记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和
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以及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6 元/
股,发行股数为 63,237,77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99,999.64 元,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
对象最终确定为 19 家,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南传增盈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乐信
天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时间
方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致远 CTA
陆家嘴精选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金丰创晟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金丰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3,237,774 749,999,999.64 -
魏中浩先生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
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他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
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对象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共计 19 名,具体情况如下:
魏中浩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
济师职称,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
魏中浩先生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3,794,266 股,认购金额为 44,999,994.76
元,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王瑾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王瑾女士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2,529,510 股,认购金额为 29,999,988.60 元,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佳林路 655 号 1212 室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姜蔚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购并,财务咨询,科技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及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3,541,315 股,认购金额为 41,999,995.90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强
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2,529,510 股,认购金额为 29,999,988.60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246 号(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2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马强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
经营范围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770,657 股,认购金额为 20,999,992.02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尊宝大厦金尊 2801 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燡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经营范围
理财等金融服务)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2,630,703 股,认购金额为 31,200,137.58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10 层 1 单元 211110
注册资本 1,6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韬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经营范围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2,192,242 股,认购金额为 25,999,990.12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贝国浩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贝国浩先生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770,657 股,认购金额为 20,999,992.02
元,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邓军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7,166,947 股,认购金额为 84,999,991.42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张雨柏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张雨柏先生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854,974 股,认购金额为 21,999,991.64
元,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注册地址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证券投
QF2003EUS001
资业务许可证
编号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770,657 股,认购金额为 20,999,992.02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李秋菊女士,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李秋菊女士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770,657 股,认购金额为 20,999,992.02
元,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坚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770,657 股,认购金额为 20,999,992.02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注册资本 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
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
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
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
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
经营范围 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
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6,661,045 股,认购金额为 78,999,993.70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任鲁海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
任鲁海先生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770,657 股,认购金额为 20,999,992.02
元,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 40 号 I60 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成栋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4,637,436 股,认购金额为 54,999,990.96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5,379,426 股,认购金额为 63,799,992.36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429 办公-G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嘉俊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业协会登记的,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2,951,096 股,认购金额为 34,999,998.56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注册资本 699,365.580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金文忠
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
经营范围 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6,745,362 股,认购金额为 79,999,993.32 元,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业务联系说明
魏中浩先生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其余 18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除魏中浩先生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近一年,除发行对象魏中浩先生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
方与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相关关联交易情况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条件股份数量
合计 175,247,545 54.76% 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致远
资基金
合计 186,219,343 48.59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魏中浩先生,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新增股数(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63,237,774 63,237,774 16.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0,000,000 100.00% 0 320,000,000 83.50%
合计 320,000,000 100.00% 63,237,774 383,237,774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将增加 63,237,774 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魏中浩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
次发行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稳
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形成年产 5.6 万吨巧克力和 5 万吨水果制品
(果酱)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食品风味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未来公司香精香
料业务和食品配料业务将会继续协同融合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
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魏中
浩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
整和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
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和控股股东各自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
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344
保荐代表人:林浣、陈增坤
项目协办人:易春蕾
其他项目人员:谭轶铭、郭厚猛、王敏、张娜、张荣正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孟繁锋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大厦 26 楼
电话:021-58358013
传真:021-58358012
签字律师:朱萱、李孟颖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磊、孙洁珺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刘洋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四)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