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 2 号附 3 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孙希民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计 13 人,代表的股份为 128,500,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239%;
其中,中小股东 7 人,代表的股份为 64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的股份为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的股份为 64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8,431,69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2%,反
对 69,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199%;反对 6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128,431,69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2%,反
对 69,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199%;反对 6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