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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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
超过 9 个月,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徐金梧               季爱东                赵   峡
  _______________
       王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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