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二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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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0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
            问询函回复(二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4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核查,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结合已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内容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
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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