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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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外股权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对外股权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
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
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盈利水平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股权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莉莉             吴家莹          朱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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