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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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6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
董事会成员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由成都富森美家居工
会联合会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
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公司董事、监
事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刘兵        刘兵、刘云华、盛毅
      审计委员          罗宏        罗宏、盛毅、岳清金
   提名委员会            盛毅         盛毅、严洪、刘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严洪        严洪、罗宏、岳清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因任期届满,在本次换届完成后,
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也未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晓明先生在任
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成都富森美家居工会联合会第六届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岳清金先生、张凤术先生、
吴宝龙先生、何建平先生、王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鸿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四、任职资格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最
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洪先生、罗宏先生、盛毅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
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5 家,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其中罗宏先生为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
件。
     五、特别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候选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股东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附件 2: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附件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1: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刘兵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968 年生。曾任成都金牛企材经营部负
责人,1998 年起先后创办成都市富森木业工贸有限公司、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
司及本公司等。刘兵先生长期从事商贸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商
贸经营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装饰建材家居卖场行业有深刻的理解,曾获 2018 年
度“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现任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四川省
家居品牌商会会长、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
     刘兵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327,100,886 股,持股比例为 43.70%,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
经理刘义先生的弟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云华女士,副董事长,1962 年生。1998 年起与刘兵先生共同创办成都市
富森木业工贸有限公司、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2000 年与刘兵先生、刘义先
生共同创办本公司。刘云华女士曾荣获“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成都市
建筑装饰协会活动积极分子”、
             “改革开放 30 周年中国建材流通风云人物”、“中
国家居产业杰出女性”、“2020 安永亚太区成功女性企业家”等称号。
     刘云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207,345,600 股,持股比例为 27.70%。
刘云华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刘兵、董事和总经理刘义的姐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刘云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义先生,董事、总经理,1966 年生,管理学博士。曾任成都市营门口农
信用社主任,2000 年与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共同创办本公司。刘义先生曾获
得“5.12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首届“成都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建设者”、“成华区建区 20 周年最具影响力人物”、“2010-2011 年度优秀
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改革开放 40 年“四川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
“优秀民营企业经营者”、
           “四川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
                          “成都建设全面体现
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刘义先生现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成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成都市成华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
主席(会长)、成都零售商协会会长、成都市爱国拥军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成都市
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会长、成都市企业诚信促
进会副会长、成都市成华区私营经济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副会长。
  刘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65,165,760 股,持股比例为 8.71%。刘义
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的哥哥,为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的弟弟。除此之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刘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岳清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2 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任剑阁县
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办公室主任、副站长、站长等职务,2006 年起先后担任本
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为成都市成华区第八次党代表。
     岳清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02,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岳清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洪先生,1974 年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华夏
银行成都分行和南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
长,平安银行现代农业事业部副总裁、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列席执委、高级董
事总经理(SMD)、四川区域事业部总裁。现任上市公司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
在《财经科学》、《国有资产管理》等期刊发表论文 10 余篇,主研省部级课题多
项,出版专著《上市公司整体上市与分拆上市财务战略研究》。对国有资产管理、
公司财务、产业经济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实战经验。
     严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严洪先
生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
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洪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5 家。
  罗宏先生,1971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
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目前担任成都富森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千禾味业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宏先生为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
  罗宏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5 家。
  盛毅先生,1956 年生,经济学硕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现任四川
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盛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盛毅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5 家。
附件 2: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程良先生,1966 年生,本科学历,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
四川省供销干部学校讲师、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石
化大鹏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天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 年加
入本公司,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2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75%。程良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余洪先生,1973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7 年至 2008 年在成都伊藤洋华堂安
全保卫部担任主管及科长等职务。2008 年 8 月加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安保部副总监职务。
  余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余洪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洪先生近三年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
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新民先生,1963 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南充绢纺织厂科员、成都友联房
地产公司主任助理,2002 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安全保卫部副总监、工会主席,现
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新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3: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义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1。
  岳清金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1。
  张凤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68 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先
后在农业银行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支行、蛇口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威
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和证券工作,2009 年 3 月
加入本公司,2009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
  张凤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02,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凤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宝龙先生,副总经理,1977 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先后在成都好又
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成 都 商 报社从事市场营
销、行政管理及记者工作,2004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富森营销管理部经理,2009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宝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02,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宝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建平先生,副总经理,1973 年生,EMBA。曾任阆中智勇木业有限责任公
司片区销售经理等职,具有多年销售管理工作经验。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
公司商城管理部经理、招商运营部经理,2009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何建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59,5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鸿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出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
会计师。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任职;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任海南农垦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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