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力思: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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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歌力思                 证券代码:603808   公告编号: 2021-05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力思”或“公司”)独立董事周小
雄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周小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已投同意票。具体
意见如下: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
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权安排、行
权安排(包括授权额度、授权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
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或安排。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的条件。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深圳
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
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楼 1 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程序
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 29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A 座 19

    收件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518048
    电话:0755—83438860
    传真:0755—83433951
  邮箱:zqfw@ellassay.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小雄
附件: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集投票权公告》
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周小雄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议案一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议案二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
议案三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弃权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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