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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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6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40,000 股,涉及人数 2 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4,420,000 股变更为
回购注销手续。
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
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励计划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计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84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秦祥秋先生已提交辞职文件,该文件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秦祥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季红军先生已提交辞职文件,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
励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季红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0,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
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月 29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依据、数量及价格
   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鉴于秦祥秋先生、季红军先生已经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导
致其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主体资格。
   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本激励计
划的变更和终止”中的 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五)规定:“激励
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第二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之 (四)规定:派息“ P          ? P0 ? 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
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但若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 P
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1元时,则 P =1元/股。)
   综上,2021年4月提出辞职申请的秦祥秋先生未享有本次派息,公司按6.37元/股的价
格回购注销,向其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2,548,00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2021年7
月提出辞职申请的季红军先生享有本次派息0.1元,公司按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以6.27元/股
的价格回购注销,向其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877,80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194,637    3.02    -540,000     11,654,637     2.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2,225,363   96.98                 392,225,363   97.11
     三、股份总数     404,420,000   100.00   -540,000     403,880,000   100.00
   四、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68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止,贵公司以货币方式归还激励对象秦祥秋人民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68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止,贵公司以货币方式归还激励对象季红军民币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极低,且回购所用资
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
业务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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