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对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进行明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
责办理相关具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专项存储和使用,能够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
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项。
  四、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进行了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独立董事:张欣韵、徐文英、宋希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森麒麟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