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欣贺股份
股票代码:003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市政大厦 7 层 C17 单元
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张华芳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
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编写的规范性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
《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
含义如下:
欣贺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骏胜投资 指 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张华芳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张华芳
报告/本报告书 指 欣贺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 变动
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骏胜投资”)
姓名 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5750433789
投资总额 40220.28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华芳
对房地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以上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
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经营期限 自 2011 年 08 月 02 日至 2031 年 08 月 01 日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市政大厦 7 层 C17 单元
骏胜投资全体合伙人情况如下:
名称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张华芳 普通合伙人 33,192.28 82.53%
王佩玲 有限合伙人 2,004 4.98%
李志坚 有限合伙人 1,002 2.5%
蔡端宏 有限合伙人 4,022 9.99%
合计 40,220.28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张华芳
姓名 张华芳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 320302********3224
通讯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股权关系结构图
三、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
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需要及自身资
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骏胜投资已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通过公司发
布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 2,208,8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
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 8.32%)
;计划期内,骏胜投资将根据实际情
况按计划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此之外,目前尚未
有其他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发
布再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107)
。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骏胜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张华
芳女士通过骏胜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6,610,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3%)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获悉,骏胜投资合伙人张华芳女士与蔡
端宏先生之间发生财产份额转让,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华芳女士通过骏胜投资间接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 21,902,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
;骏胜投资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为 26,538,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6.15%)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方式 占公司总 占 公 司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厦门市骏胜投
资合伙企业 直接持股 26,538,880 6.15% 26,538,880 6.15%
无限售流
(有限合伙)
通股
张华芳 间接持股 6,610,835 1.53% 21,902,538 5.0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近日获悉,骏胜投资合伙人张华芳女士与蔡端宏先生之间
发生财产份额转让,
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华芳女士通过骏胜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骏胜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26,538,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15%)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骏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 26,538,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15%),其中累计被质押
上述已质押股份中 8,453,213 股被司法再冻结;剩余未质押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7%)
。骏胜投资质押及冻结具体情况请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6 月 23 日及 11 月 3 日刊载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质押及冻结公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章):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章): 张华芳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8 日
附表一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上市公司名称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号鸿展大厦
股票简称 欣贺股份 股票代码 003016
厦 门 市骏 胜投 资合 伙 厦 门 市湖 里区 云顶 中 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企业(有限合伙)、张 2777 号市政大厦 7 层 C17
称 务人注册地
华芳 单元、厦门市思明区****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量变化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有 □ 无 ? 有 □ 无?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股 份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还应当 就以
下 内容 予以 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不适用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不适用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义务披露人 1: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股 票 种 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6,538,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持 股 比 例:6.15%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义务披露人 2:张华芳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610,835
持股比例:1.53%
信息义务披露人 1: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股 票 种 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26,538,880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 股 比 例:6.15%
比例
信息义务披露人 2:张华芳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1,902,538
持股比例:5.0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时 间 :2021 年 11 月 2 日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 式 :间接方式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 否 ?
司股票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股 份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还应当 就以
下 内容 予以 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不适用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不适用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 息披 露义 务 人 1:厦 门 市 骏 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信 息披 露义 务 人 2:张华 芳
日期: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