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 1,597.4 万美元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杜商精机(嘉兴)有
限公司 49%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杜罗杰先生出具的《关于对锋龙股份股票实施增持
计划的函》,杜罗杰或指定的适格第三方拟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
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
过 16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杜罗杰,公司全资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杜商精机(嘉
兴)有限公司原少数股东 TUSON CORPORATION 之实际控制人,其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则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计划实施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实施增持
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敏
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预期的风险。
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发生变化。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价格
上限等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