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11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熊先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7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
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发行数量 500 万手
(5,00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 6 年,即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
三年 0.60%、第四年 0.8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4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11 月
止。(即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认购金额不足 50 亿元的余额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苏租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按每股配售 1.67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即每股配售 0.001674 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
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公司现有普通股总股本 2,986,649,968 股,全部
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
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00 万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指定
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
及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