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贝斯美 证券代码:30079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不利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500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将新增二
甲基丙酮产能 5,500 吨/年,二甲基丙酮为公司生产戊胺及二甲戊灵原药的重要
原材料,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对原材料和产业链的把控能力,
有利于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联产品种类较多,预计还将新增甲基丙基酮产能
吨/年、环戊烯 13,000 吨/年、溶剂油 3,000 吨/年及醋酸戊酯 3,000 吨/年,前
述七类产品达产期预计收入占本次募投项目所有产品预计收入的比例为 69.77%,
预测收入占比相对较高,本次募投项目的其他产品甲基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
烯等皆为化工领域重要中间体或终端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能够有效拓展
公司产品结构。虽然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新增产品预期市场情况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对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客户储备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均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论证,
但如果前述产品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出现产品滞销、销售定价不及预期等情
况,则会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消化不利的风险,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二)募投项目短期无法盈利及新增折旧、摊销、人员成本导致利润下滑的风
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两年建设期,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初期内可能
因为运营条件不成熟而无法给公司带来正常、稳定的业务收入,存在短期无法盈
利的风险。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购置
设备、专有技术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将大幅
增加。运营期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高一年折旧摊销金额为 3,347.72 万元,
最低一年折旧摊销金额为 2,599.72 万元,假定本次募投项目均顺利实施,未来公
司新增折旧与摊销金额与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3 T+4 T+5-T+7 T+8-T+12 T+13-T+16
募投项目新增折
旧摊销额
现有营业收入(不
含募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现有营业收入 6.78% 6.78% 6.78% 6.68% 5.26%
比重
募投项目新增营
业收入
预计营业收入(含
募投项目,不考虑 83,627.34 88,860.70 89,665.84 89,665.84 89,665.84
内部销售抵消)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预计营业收入 4.00% 3.77% 3.73% 3.68% 2.90%
比重
现有净利润(不含
募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现有净利润比 51.43% 51.43% 51.43% 50.69% 39.94%
重
募投项目新增净
利润
预计净利润(含募
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预计净利润比 26.02% 22.45% 21.77% 21.41% 16.31%
重
注 1:T 为项目开工建设时点,时间以此类推;前两年(T+1 及 T+2)为建设期,
运营期共 14 年(下同);
注 2:现有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按 2019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计算,不考虑公司
现有业务的收入增长及净利润增长(下同)。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需要外部引入的人员数量约 80 人,本募投项目预计每年
新增人工成本为 2,000 万元,未来公司因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人工成本与公司营业
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3 T+4 T+5-T+7 T+8-T+12 T+13-T+16
募投项目新增人
工成本
现有营业收入(不
含募投项目)
新增人工成本占
现有营业收入比 4.05% 4.05% 4.05% 4.05% 4.05%
重
募投项目新增营
业收入
预计营业收入(含
募投项目,不考虑 83,627.34 88,860.70 89,665.84 89,665.84 89,665.84
内部销售抵消)
新增人工成本占
预计营业收入比 2.39% 2.25% 2.23% 2.23% 2.23%
重
现有净利润(不含
募投项目)
新增人工成本占
现有净利润比重
募投项目新增净
利润
预计净利润(含募
投项目)
人工成本占预计
净利润比重
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产能释放,募投项目按计划预期实现收益,公司新增
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可以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影响以及新增人工成本的
影响,但鉴于项目建成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新增的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照
原定计划实现预期效益,新增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折旧摊销以及新
增的人工成本也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旧摊销风险
根据公司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
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拟投资总额
约为10亿元。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为“年产2.6万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一期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将综合考虑本次一
期项目的建设、运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生产规模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视情况进行投资建设,后续是否开展二期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后续
二期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折旧摊销金额。
(三)募投项目销售价格、经营成本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本次募
投项目效益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进入新业务及新产品的情况,虽然发行人具备实施募投项
目相关的人才、技术及经验储备且已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等
情况进行了谨慎、充分的调研论证和效益测算,但由于项目分析和测算是基于当
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仍
面临着市场需求变化、经营成本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本次
募投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
很好地实现成本控制,则公司可能面临着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甲基丙酮为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在满足自用连续生产后剩余产能对
外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二甲基丙酮采购均价为 25,076.36 元/吨、24,634.09
元/吨、21,805.74 元/吨和 22,668.06 元/吨,从年均采购单价走势来看,2018
年至 2020 年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2021 年有所回升;从月均采购单价走势来看,
二甲基丙酮的采购价格自 2019 年底至 2021 年 9 月呈稳定上升趋势,价格在 2-2.5
万元/吨的区间。
酸酸合成法为二甲基丙酮较为常见的生产方法,报告期内二甲基丙酮价格
波动与上游丙酸原材料价格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
二甲基丙酮除自用之外,剩余计划对外销售,若未来丙酸的供给和价格出现大
幅波动,将会对二甲基丙酮的市场价格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仍将面临产品销
售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原材料为石化行业中的碳五初
级产品间戊二烯,市场供应充足,但若上游原材料出现大幅上涨,则会对发行
人本次募投项目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对募投项目中产品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原材料价
格等关键参数的变化对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的影响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关键参数 关键参数变化 内部收益率(税后)
(年)
基本方案 0% 17.92% 6.65
销售价格
-10% 13.18% 8.09
经营成本
-10% 29.58% 6.06
原材料价格
-10% 24.32% 6.26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效益受其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及原材料价
格波动影响,若未来出现销售价格大幅下跌、经营成本提高,原材料价格大幅上
涨,公司又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本处募投项目财务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技术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是以碳五馏分中的主要
成分间戊二烯为原料,经过氢化、酯化、酯交换、脱氢等工序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等酮类产品及正戊烯其他联产产品。本项目将选用高质
量原材料,最小化工艺技术风险,生产产品质量对标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本公司从派尔科购买的工艺包技术及配套专利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重要
技术,目前,发行人已取得工艺包全部内容,并结合自有技术以及积累的行业、
技术、生产、管理等方面经验,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虽然发行人已取
得了相关工艺包相关全部内容,且按照协议的约定,相关专利权属已归发行人所
有,但相关专利权属变更尚未完成,后续专利权属变更至发行人的时间可能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此次转让的专利中尚有两项专利尚在申请过程中,相关专
利证书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虽然该工艺已经过量产验证,工艺技术成
熟稳定,但该工艺路线较长,对项目实施工艺流程管理要求较高。若发生相关专
利权属未完成变更或相关专利证书未按照预期时间取得、发行人技术人员未能保
持稳定性、相关技术不满足未来环保等政策要求或实施流程管理不够严谨等情况,
则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造成一定影响。公司要本着科学务实的态
度,严格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否则有可能会出现技术风险。
(五)募投项目因环保政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
国内精细化工企业因环保督察、环保和安全生产政策趋严、环保安全事故偶
发等被停产或限产情况时有发生,尽管本次募投项目生产采用清洁能源、环保安
全的生产工艺技术,未来仍可能存在因环保政策变化从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产品
生产受限的情况,从而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
(六)募投项目未来相关业务资质证照取得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合法取得有权机关备案,已获取环评批复及节能报告
审查意见。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未来发行人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
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办理项目实
施运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许可,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目前已具备开展募
投项目目前所必须的全部相关资质,然而后续相关业务资质证照的取得仍存在一
定的风险。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本次募投
项目尚未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将
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但若后续排污许可发证或
登记管理政策有变,或者公司无法持续满足排污许可证申领条件,则存在无法办
理排污许可证的风险。
本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中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烯等以及
的危险化学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铜陵贝斯美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尚不具备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铜陵贝斯美暂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铜陵
贝斯美后续无法及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则不得从事本次募投
项目相关的生产活动,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条之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
用)。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在开工
建设前申请安全审查。铜陵贝斯美已聘请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了安全评价
报告,并向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了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申请,已于2021年10月3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铜经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0号),但尚未办理完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
若铜陵贝斯美后续无法及时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则
不得开工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或者投入生产,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
风险。
(七) 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果因募集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或者由于宏观经济形
势和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项目管理不善等因素,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实
施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的“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
改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主要是由于江苏省内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动、“甲
氧虫酰肼系列”工艺包升级等因素的影响,“营销网络扩建项目”项目实施进度
不及预期主要是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使得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和营销
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将前次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
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8月调整至
原定的2021年11月调整至2022年12月。发行人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
充分、谨慎的可行性论证,但若前次募投项目所处的技术、经济、政策等环境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出现前次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或出现变更实施
的情形,导致已投入金额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增加项
目实施地点或增加实施主体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
二、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公司一直高度重视
环境保护,以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建立了一整套三废处理体系,发行
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均符
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但随着我国政府节能减排政策等产业政策及
环境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相关节能、减排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届时,若发行
人及子公司不能符合节能、减排标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生产将可能会面临被要
求整改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以及生产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有易燃、易爆、
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
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为此国务院出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出台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对涉及危化品使用和
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规定。本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中二甲基丙酮、甲基
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烯等以及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甲醇、氢气等为《危
险。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
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四、出口及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36.12%、43.05%、54.33%
及52.13%。由于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大
差异。如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波动,或公司产品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环境、
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出口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进行,外销金额可能进一步加大,汇率的变动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根据国际市场的产品情况及汇率情况与客
户定期修改产品价格,以建立与客户之间的汇率变动损失的分担机制。虽然上述
方式能够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变动风险,但公司仍须承担已签订订单部分的汇率
变动风险。
五、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主要欠款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
出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收不及
时导致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目 录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须呈报批准的程序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新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第一节 释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贝斯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本募集说明书 指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股票
贝斯美投资、控股股东 指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新余吉源 指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常源 指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永安 指 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系贝斯美控股子公司
山东滨农 指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国内一家农药生产企业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内一家农药生产企
山东华阳 指
业
股东大会 指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名词释义
一种高效、低毒、低残留的选择性除草剂,为公司主要
二甲戊灵 指
产品
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是除草剂二甲戊灵
戊胺 指
的关键中间体
二甲基丙酮 指
产 4-硝的关键原材料之一
一种有机化合物,主要用作化工原料和溶剂,是二甲戊
邻二甲苯 指
灵产业链中生产 4-硝的关键原材料之一
甲基丙基酮 指 又称 2-戊酮,主要用途是用作工业溶剂
间戊二烯 指
材料
正戊烯 指
次募投项目产品之一
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农药、医药、
中间体 指 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在农药行业中,是
生产原药的前道工序
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一般不能直接使用,必须加工配
原药 指
制成各种类型的制剂才能使用
在农药原药的基础上,加上分散剂和助溶剂等原辅料,
制剂 指 经研制、复配、加工、生产所得的各类型的剂型产品,
可销售给用户使用
由农药原药溶解在有机溶剂(如甲苯,二甲苯等),加
乳油 指 入一定量的农药乳化剂制成均相透明油状液体的制剂。
当使用时加水稀释,能形成相对稳定的乳白色乳状液
N-叔丁基-N'-(3-甲基-2-甲苯甲酰基)-3,5-二甲基苯甲
甲氧虫酰肼 指
酰肼,是第 2 代双酰肼类昆虫生长调节剂
石油裂解制乙烯过程中副产的含有五个碳原子的烃类
碳五馏分 指
混合物
分子式中含有五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一般来自于石
碳五 指
油炼制过程或裂解制取乙烯过程
除草剂 指 使杂草彻底或选择性发生枯死的药剂
杀虫剂 指 用于防治农业害虫和城市卫生害虫的药剂
杀菌剂 指 用以防治各类病原微生物的农药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SM CHEMICAL CO., LTD.
成立日期
股本总额 121,15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陈峰
股票简称和代码 贝斯美,300796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 2 号
联系电话 0575-82738301
传真号码 0575-82738300
网址 www.bsmchem.com
电子信箱 dongban@bsmchem.com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经营范围 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21,150,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297,222 48.95
其中: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58,913,722 48.63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3,500 0.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1,852,778 51.05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61,852,778 51.05
三、股份总数 121,150,000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 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比例 量(股)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新余鼎石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宁波广意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67.57% 81,845,047 58,913,72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持有股权及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贝斯美投资持有本公司32,983,722股股份,占本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7.23%,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贝斯美投资担任本公司
股东新余吉源(持有本公司8.21%股份)、新余常源(持有本公司2.95%股份)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38.39%的股份。
陈峰直接持有本公司383,500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32%,同时
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美投资39.98%的股份,且贝斯美投资担任本公司股东新
余吉源、新余常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则陈峰先生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其个人基本情况如下:陈峰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10月-1996年12月任宁波农药厂销售主管、销售处副
处长;1996年12月-2001年9月任宁波明日化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处长;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1月起任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四)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美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与公司的农药医药中间体、
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完全不同,贝斯美投资与公司经营不存在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目前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其
他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范
围如下:
直接/间接控制的股份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比例/出资额
贝斯美投资:0.26%,陈峰: 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证
新余吉源 1,913.00 万元 6.01%,贝斯美投资担任其执 券、期货、保险业务)、实业投
行事务合伙人 资
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证
贝斯美投资:0.73%,贝斯美
新余常源 687.00 万元 券、期货、保险业务)、实业投
投资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资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美投资、实际控制人陈
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贝斯美投资于2018年4月13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
承诺函》,该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仍处于正常履行中。具体
承诺如下: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贝斯美相竞争的
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
贝斯美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贝斯美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贝斯美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
上的帮助。
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贝斯美收购成为其一部
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贝斯美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
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贝斯美,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贝斯美。
美其他股东的权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于2018年4月13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
突的承诺函》,该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仍处于正常履行中。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贝斯美相竞争的
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
贝斯美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贝斯美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贝斯美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
上的帮助。
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贝斯美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
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贝斯美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
本人将立即通知贝斯美,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贝斯美。
美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
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农药制造
(C263)之化学农药制造(C2631)。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农药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应急管理部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其职能描述如
下表:
行业主管部门 职能
对全国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新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核准、延
工信部 续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的审批,负责制定并发布尚未有国家标准的农
药产品行业标准。
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农药
农业农村部(原农业
安全使用、农药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负责农药登
部)
记证的企业更名,试验单位管理。
海关总署 对进出口农药产品进行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负责农药产品国家标准和农药企业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及农药
总局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的制定和管理,农药广告审查。
参与农药行业管理,参与制订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技术经济
法规及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前期工作,组织本行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业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技术发展动向和市场动态,反映行业情况及
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和要求,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自律、组织
会员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协作等。
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的项目安全建设审查、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安全生
应急管理部
产许可审批等涉及安全生产经营的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 负责对农药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直
接关系到农药产业及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
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我国实行农
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登记、农药生产许可证等制度。
我国现行农药管理法律、法规文件主要有: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及实施时间
国务院 1997 年 5 月 8 日公布,2017 年 2 月 8 日修订,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原农业部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布,2018 年 12 月 6 日修订
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农业部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布,2018 年 12 月 6 日修订
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农业部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布,2018 年 12 月 6 日修订
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农业部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布,2018 年 12 月 6 日修订
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 原农业部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布,2017 年 8 月 1 日起实
法》 施。
国务院于 2004 年 1 月 13 日公布,2014 年 7 月 29 日修订
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公布,
理办法》 2015 年 5 月 27 日修订,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公布,
证实施办法》 2017 年 3 月 6 日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1 年 8 月 5 日公布,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年 3 月 6 日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国务院于 2002 年 1 月 26 日公布,2013 年 12 月 7 日修订
例》 公布,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公布,
法》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
国务院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布,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
行。
(2)行业主要政策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鼓励类: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
《产业结构调整 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
本)》 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淘汰类:高毒农
药和履行国际公约淘汰产品。
规划提出,推动农药原药生产进一步集
中,到 2020 年农药原药企业数量减少
的销售额达到全国总销售额的 70%以上,
建成 3-5 个生产企业集中的农药生产专业
园区,到 2020 年,力争进入化工集中区
《农药工业“十三 中国农药
五”发展规划》 工业协会
总数的 80%以上,培育 2-3 个销售额超过
团;继续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支持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
新产品发展,加快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的
替代和淘汰,促进品种结构不断优化。
规划总体目标为“十三五”期间,石化和
化学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重大
《石化和化学工 进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
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10 月 工信部 石化和化学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8%,销
(2016-2020)》 售利润率小幅提高,2020 年达到 4.9%。
环境友好型农药产量提高到 70%以上,形
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种植业结构调整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
效,推广精准施肥施药技术和高效施肥施
《全国种植业结
药机械,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高效低毒
构调整规划 2016 年 4 月 农业部
低残留及生物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
(2016-2020 年)》
等技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
统治,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 2020 年
《关于落实发展
农兽药残留限量指标基本与国际食品法
新理念加快农业
典标准接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
现代化实现全面 2015 年 12 月 国务院
理,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
小康目标的若干
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
意见》
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
支持农药企业采用高效、安全、环境友好
《高风险污染物
削减行动计划》
施替代。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明确了今后 10 年我国农药工业在总量控
工信部、
制、产业布局、组织结构调整、工艺技术
环保部、
和装备水平、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发展目
农业部、
《农药产业政策》 2010 年 8 月 标。提出优化产业分工与协作,推动以原
国家质量
药企业为龙头,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合作关
监督检验
系。促使农药工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
检疫总局
专业化、特色化的方向转变。
提高农药保障能力,调整农药产品结构,
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品种,推动原药集中
《石化产业调整 生产;对农药行业依据行政法规,淘汰一
和振兴规划》 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鼓励优势农药企
业实施跨地区整合,努力实现原药、制剂
生产上下游一体化。
(二)行业发展情况
市场开始进入成熟阶段,其规模和格局开始逐渐成型。农药的市场需求与人类对
粮食及其他农作物的需求呈正相关关系。近些年,基于全球人口持续增长、城市
建设与工业用地的增加、气候变化和土地荒漠化等因素的共同驱动下,市场对农
药的需求量和特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农药工业获得了长足有效的发展。
根据世界银行出具的《世界人口变化报告》,当前世界人口仍处于稳定增长
的过程当中,预计2050年左右世界人口将达到峰值100亿,相较于目前对粮食的
需求将增长30%,农产品的生产效率需增加70%以上才能满足世界人口增长所带
来的食物需求,随着人口增长和对农产品需求继续扩大,农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
对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保障产量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来看全球农化
市场前景仍积极乐观。
纵观近些年全球农药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可以概括为如下几项特征:
(1)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农化巨头占据市场绝大部分份额
经过多年的激烈竞争和并购重组,全球农药工业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以拜耳
(已收购孟山都)、先正达(已被中国化工收购)、巴斯夫、科迪华(陶氏和杜
邦合并后拆分组建)为第一集团的跨国公司农药全球市场占比份额超过60%。国
际农化巨头的发展模式具有科技创新、全产业链、产品种类丰富、一体化、国际
化等特点。同时,随着国际农药巨头的这种并购整合,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数量较
之前将有所减少,上游中间体和原药供应商的市场亦将呈现逐步集中态势,带动
中间体和原料药龙头企业获得更多巨头客户订单,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预期未来,
具有竞争优势的原药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将获得进一步的提升。
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世界农化网 Agropages、Phillips McDougall
(2)农药销售市场及原药产能向亚太及拉美地区转移
根据农药快讯网信息,2019年,亚太地区和拉丁美洲的农药销售额分别为
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开始向亚太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转移。该种转移主要基
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成本、环保政策要求存在差别而产生的。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世界农药市场已经逐步融为一体,全球农药生产向新
兴国家转移趋势渐趋明显。各大农药跨国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不仅将农药产能
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也会选择与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在工艺、技术、环保、成本方
面具有优势的农药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行相关原药的采购。同时,农药市
场的增长主要集中于以巴西、阿根廷为代表的拉美地区以及中国、印度、亚太地
区等新兴国家,进一步催生了本土农药企业的发展。
此外,由于发达国家出台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农药的环
境相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
农药环保的法律法规后,促使这些地区的跨国农药企业将其农药原药生产外包给
亚太及拉美地区的厂家。
(3)环保、高效、低毒农药成为市场主流
随着农药行业的发展进入成熟阶段,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产能过剩等
方面的突出问题给农药的使用带来了巨大压力,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和科技水平
的提高,也对农药的生物合理性和环境相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往高毒、高残
留农药品种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让位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将是大势所趋。
这一替代趋势涵盖了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领域。例如,在除草剂领域,
二甲戊灵对乙草胺、氟乐灵等选择性除草剂的广泛替代。截至2020年,全世界已
超过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禁止或限制使用草甘膦除草剂,德国、法国也于2021
年开始禁用草甘膦。二甲戊灵选择性除草剂成为世界上销量较大的苗前除草剂,
未来将对高毒性除草剂进行替代。在杀虫剂领域,环保高效杀虫剂氟苯虫酰胺、
氯虫苯甲酰胺等正在逐步替代传统产品。
我国农药行业发展起步较晚,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为了提高农药自
给率不断提高对农药行业投入,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农药产量及市场销售额呈现
逐年增长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农药生产国,可生产
年最高值的约374.4万吨。
我国农药行业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 时间 主要特点
第一阶段
由于粮食产量已超过国内需求,国家开始致力于
第二阶段 农业的结构调整,国内的农药需求增长速度有所
后期
放慢。
国家重新重视农业生产,陆续出台多项农业扶持
政策,且中国种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水果、
进 入 21 世 纪 到
第三阶段 豆类、油菜、观赏植物和青饲料等作物的种植面
积与大棚的种植面积不断增加,且一年栽培数熟,
对新型农药的需求有所增加。
一方面是国家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全面实行去产
第四阶段
展 到国家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整个行业进入调整
阶段。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农药生产管理,调整产业布局和
产品结构,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农药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生产能力
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了包括原药
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是农药产业链最完整的国家。根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来,由于国家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全面实施去产能,清退
淘汰农药行业落后产能,化学农药产量下降,由2014年的峰值374.4万吨/年下降
至2020年的214.80万吨,但农药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随着新农药
创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已经从仿制国外品种到
仿创结合再到自主创新。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少数具有新农药创制能力的国家之
一。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7月,我国开发或自主创制并获
得登记的农药新品种有54个,获得正式登记的有37个,当前在市场上大范围推广
应用的农药品种有10多个。整体上看,我国农药工业近年来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农药生产规模有所控制,低毒环保是发展方向
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升级,农药开发向高效、
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
业体系。在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国农药行业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保
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5年,我国化学农药
原药产量由78.72万吨增长至374.0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0.95%。2016年以来,
国家对农药行业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全面实施去产能,清退淘汰农药行业落后产
能,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至2020年底,我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已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化肥农药使用量显著
减少,农药利用率明显提升,促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效果明显。农业农村部指出,
力争“十四五”期间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全面绿色转型,组织开展绿色投入产品研
发创新,推广应用新型肥料和高效低风险农药。2015年至2019年,农药原药生产
量与化学农药使用量连年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在加快淘汰,
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2020年农药
原药产量稍有增长,结束了连续五年的下降趋势。
近年来,登记的农药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根据《农药》期刊统计,每年微毒
和低毒农药登记数量占当年农药登记总量的比值从2013年的78.30%上升至2018
年的84.30%,年均增长率为1.49%。相应每年的中等毒、高毒和剧毒农药登记数
量占当年农药登记总量的比值在逐渐下降。随着《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产业政
策的实施,将会加快对高毒、高残留、高环境风险农药的替代和管理,确保农药
的安全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2)农药需求旺盛,对外贸易顺差明显
目前世界人口已经超过75亿人,而中国人口也已于2019年底超过14亿。随着
耕地面积的减少,人口增长以及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如何环保的利用有限
的土地资源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粮食产出量,已经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突出难
题。农药,特别是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型农药对解决上述问题起到重要作
用。
业有序复产,消除前期全球经济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为我国农药进出口
提供了有利契机,农药进出口贸易大幅反弹。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
国农药进出口贸易总额85.35亿美元,同比增长51.8%,贸易顺差67.14亿美元,同
比增加63.8%。2020年我国农药出口量251.4万吨,同比增加71.2%,出口金额76.24
亿美元,同比增长56.9%。各类别农药进出口总额和贸易顺差值均出现不同程度
的上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目前我国农药行业稳步发展,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2019年进出口总量有所
下降但行业效益平稳提升,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进出口总量创历史新高。我国
农药行业在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和换代的同时,一些企业积极
参与国际竞争,与外国农药企业合作,成为跨国农药企业的原药供应商。
(3)仿创结合,生产性研发能力强
我国的农药工业是在仿制国外品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药的创新研究经
历了仿制、仿创结合及自主创新几个阶段。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国的新
农药创制事业取得了极大的突破。近10年来,我国农药创制研究者在新农药的基
础研究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在农药靶标的发现、作用机制的研究、新农
药先导发现平台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研究进展,创新了一些农药先导化合物的发
现理论、方法和平台,一批具有潜在开发价值的活性新先导及候选药物。但是,
制剂产品的品牌档次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要达到发达国家对农药产品
的高标准,还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新产品的研发后劲。
从原药生产来看,目前国内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在个别农药产品生产中实现全
连续化和自动化工艺,部分优秀的原药品种由于国内生产仍存在有效成分不足、
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国内的产品还无法获得欧美客户的认可,亟需加强合成
技术和工艺的研究改进。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的转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加
强,使得环保治理要求和力度日益提高。我国积极响应全球对于高毒、高风险农
药的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农业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历年来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禁
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公告,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随着农药使用及
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以二甲戊灵为代表的高
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农药剂型向水
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
剂、缓控释剂等新剂型加快研发和推广。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
产品的推广将有效促进我国农药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在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同
时降低对于环境的影响。
农药可分为作物保护类农药(应用于农作物保护)、非作物保护类农药(应
用于住宅用药、害虫防治等)。其中,作物保护类农药占据约88%以上的市场。
根据Phillips McDougall公司的统计数据,按出厂水平计,2019年全球作物用农药
销售额为598.27亿美元,同比下降0.8%;非作物用农药的销售额为78.02亿美元,
同比增长3.5%。2010-2019年,全球农药行业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4.84%,全球
作物保护类农药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5.07%,略高于农药行业整体增长率。
数据来源:Phillips McDougall、《世界农药》
数据来源:Phillips McDougall、《世界农药》
根据作用方式,作物保护类农药又可细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
生长调节剂等。2019年,作物保护类农药市场规模空间约598.27亿美元,其中除
草剂占比43.75%,杀菌剂占比27.34%,杀虫剂占比25.32%。
数据来源:Phillips McDougall、《世界农药》
公司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是
国内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发能力的农药企业。
二甲戊灵作为除草剂最初应用于棉花、玉米等旱田作物除草,现随着成本的
降低和对生态环保要求的提高,现已扩大至棉花、玉米、花生、大蒜、甘蓝、白
菜、韭菜、洋葱、烟草、姜等多种旱田及水稻旱育秧田。二甲戊灵凭借高效、低
毒、低残留的特性对乙草胺(已在欧盟地区禁用)、氟乐灵(已在英国等禁用)
等选择性除草剂形成广泛替代,已经在欧盟、北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大规模使用,
目前正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积极推广使用。
(1)除草剂市场概况
除草剂,是指可使杂草彻底地或选择地发生枯死的药剂,又称除莠剂,用以
消灭或抑制植物生长的一类物质。可广泛用于防治农田、果园、花卉苗圃、草原
及非耕地、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水库、仓库等地杂草、杂灌、杂树等有害植
物。
除草剂自1980年首次超过杀虫剂成为全球销量最大的农药大类后,一直保持
稳定发展,其全部销售份额几乎占农药市场的一半。根据万联证券研究所统计,
年复合增长率为3.13%。在整体农药市场中的占比整体保持稳定,2019年,全球
除草剂市场规模占整体农药市场规模的43.75%。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国
内除草剂产量为100.4万吨,同比增长6.0%,占农药总产量的46.8%。
根据使用场景的不同,除草剂可分为灭生性除草剂、苗前选择性除草剂、苗
后选择性除草剂三类。其中,灭生性除草剂伴随转基因作物的兴起而快速发展,
其对施用地块中所有植物均具有灭杀能力,而转基因作物对此类除草剂中特定品
种免疫,因此广泛应用于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等作物,品种主要包括草甘膦、
草胺膦、百草枯。苗前选择性除草剂是指在杂草出苗前施用将其杀灭的除草剂,
也称为土壤处理剂,此类除草剂具有作物选择性和广谱除草能力,能杀死杂草而
不伤害作物,品种主要包括二甲戊灵、异丙甲草胺、乙草胺等。苗后选择性除草
剂是指在杂草出苗后施用将其杀灭的除草剂,也称为茎叶处理剂,此类除草剂也
具有作物选择性,品种繁多,例如2,4-滴、唑啉草酯等。
全球销售的除草剂按化学结构可分为近30种结构类型,主要除草剂品种有
场。根据Phillips McDougall统计,2019年除草剂市场的销售为261.75亿美元,占
农药市场总额的43.8%。2019年农用农药市场细分到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等
各大类的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销售额(亿美元) 同比 占比
除草剂 261.75 -1.5% 43.8%
杀虫剂 151.46 0.2% 25.3%
杀菌剂 163.56 -0.7% 27.3%
其他 21.50 0.1% 3.6%
合计 598.27 -0.8% 100.0%
(2)二甲戊灵市场概况
目前公司主打产品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属于苗前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由公司
下属子公司江苏永安负责生产。
二甲戊灵(pendimethalin),又叫二甲戊乐灵,由美国氰胺公司(现归属巴
斯夫公司)1976年开发。二甲戊灵属于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此类除草剂还包括
氟乐灵、乙丁烯氟灵、氨磺戊灵和仲丁灵等,但仅有二甲戊灵和氟乐灵2个品种
市场占有率较大,近年来氟乐灵市场逐渐被二甲戊灵等环境友好型农药取代。二
甲戊灵除草剂的特点主要为:杀草谱广、主要防治杂草幼芽、易于挥发和光解、
除草效果稳定、土壤结合力强、应用范围广,不仅适用于大豆和棉花等经济作物,
也适用于谷物、玉米等大宗农作物,在土壤中持效期中等、低毒。二甲戊灵对作
物安全性好,其对作物根系没有伤害。持效期内不影响其他药剂使用,对作物没
有隐性药害。根据Phillips McDougall公司的统计数据,2018年二甲戊灵全球市场
规模4.05亿美元,在所有除草剂市场中排名第十。
销售额
排名 有效成分 类型 上市时间(年) 主要开发公司
(亿美元)
合计 127.21
全球主要除草剂中,草甘膦、草胺膦、百草枯为灭生性除草剂,2,4-滴、麦
草畏、唑啉草酯、烯草酮、氨氯吡啶酸为苗后选择性除草剂,硝磺草酮、莠去津
是苗前苗后均可使用的选择性除草剂,其余为苗前选择性除草剂,其中二甲戊灵
为全球使用量较大的二硝基苯胺类苗前选择性除草剂。
①二甲戊灵全球市场情况
在世界市场上,二甲戊灵作为棉花和马铃薯除草剂一直名列前茅,且效果颇
佳。根据《农药快讯》统计,目前,二甲戊灵已在全球50多种作物上获得登记,
成为世界较大的旱田选择性除草剂品种。二甲戊灵不仅能有效防除单子叶杂草,
而且对双子叶杂草也有效。其应用适期较长,从播前到苗后都可使用,因此它是
混剂的一个理想组成部分,可在多种作物上应用,如玉米、棉花、水稻、大蒜、
花生等。2010年,陶氏化学在英国推出了“二甲戊灵+啶磺草胺”的混配制剂,
主要用于小麦田,目前已获得欧盟的续展登记。2016年,Belchim(一家欧洲的
农药化肥化学化工生产制造商)在法国推出了“异恶草酮+二甲戊灵”混配制剂,
主要应用于玉米和高粱。
至2018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00%。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前十五大除草剂中,
苗前选择性除草剂有七种,欧盟自2000年以来因为潜在的环境危害相继禁用了其
中的莠去津、乙草胺,从而给二甲戊灵等优秀品种带来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在国
内,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制使用了二甲戊灵的同类品种氟乐灵,改为全部
施用二甲戊灵;在国外,欧盟已经撤销了氟乐灵的登记,印度已经禁用了氟乐灵,
这为全球范围内二甲戊灵的进一步推广施用打开了市场空间。
数据来源:Phillips McDougall
a.欧洲市场。欧洲是二甲戊灵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市场份额占全球的28.47%,
主要集中在谷物上,玉米、向日葵和其他果蔬是欧洲市场比较重要的作物。
b.亚洲市场。亚洲是二甲戊灵第二个重要的销售市场,市场份额占全球的
他果蔬。
c.北美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的大豆、棉花和其他果蔬上。
d.拉美市场。主要集中在巴西、哥伦比亚、厄尔多瓜的水稻和其他果蔬上。
e.中东和非洲市场。中东和非洲整体二甲戊灵销售额极小,在全球市场上所
占比重较低。
②二甲戊灵中国市场情况
在我国,二甲戊灵虽然效果好、对环境友好,但由于在同类型除草剂中价格
较高,市场起步晚,主要应用于棉花、蔬菜等经济作物。随着国内市场理念的逐
步转变,二甲戊灵的应用需求快速增加。国内市场原药用量平稳增长,且推广应
用到了旱播水稻、玉米等作物上,各种高效复配混剂也在快速发展。对比欧洲、
北美地区超过万吨的原药需求量,预计国内二甲戊灵的市场还将持续较快增长。
根据农药信息网数据,二甲戊灵原药在我国取得原药登记证的企业共有27
家,目前国内主要生产厂家有江苏永安、山东华阳、山东滨农3家企业,中国以
外生产厂商主要以印度联合磷化(UPL)、巴斯夫两家公司为主。市场份额上,
巴斯夫公司及江苏永安公司是产能排在全球前2位的企业。
二甲戊灵符合国家关于发展高效、无公害农药的产业政策,也符合国际上环
保型农药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市场趋势,未来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匹配度
更高,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行业进入壁垒
农药行业政策准入由行业准入管理与产品层次的登记许可管理两部分构成。
我国对农药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农药生产企业实行许可制度(《农药
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实施前实行核准制度),具备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
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
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同时,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农药产品实施登记许可制。
在我国,农药产品生产和销售须同时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
“生产批准证书”),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农药产品在获得登记之前需经过2
年5个地域的田间试验和毒性、环境及残留实验,完成农药新产品登记通常需2-3
年时间,这也加大了行业的进入壁垒。
对于农药创制企业来说,新品种的研发实力极为重要,其他农药企业进入这
一领域难度较大。而对于农药仿制企业来说,需要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政策和国际
农药市场动态,对专利保护期即将届满的原药品种进行合成工艺的生产性研究开
发,待其专利到期后迅速进入市场。因此如何保证相关农药原药品种的质量、收
率并降低生产成本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后专利时代农药仿制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上述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储备需要综合化学、农药学、生物学、环境科学、
毒理学等多个学科,形成完善的技术链条,专业化程度高,具有高投入、高风险、
高回报以及长周期的特点,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作为基础。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对企业环保投入规模进行了严格规定。《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
[2008]485号)规定,2008年3月1日起,新设原药企业环保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
的15%,新设制剂企业环保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的8%。除了设置环保投入底限
外,行业的环保要求还扩展到生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要求
农药生产企业从生产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整个链条处于有效的环保控制之下,
从而将农药的生产与施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持在最低水平,并将这一控制能力
纳入对农药生产企业的整体评估之中,提高了农药生产与销售的合规难度。同时,
农药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各类化学品较多,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着很高要求,
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将面临被关停的风险。
对后专利时期的仿制农药产品而言,先期突破该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形成规
模化生产的企业,可以通过长期的品质保障和稳定的供应,先行与区域市场领先
的农药创制企业形成战略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即使
出现新的竞争者,为规避产品品质、供应风险以及重新登记所花费的时间及成本,
通常会倾向于优先选择原有供应商。因此,对于农药原药企业来说,先行占领市
场往往会获得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此外,由于农药产品品质原因导致的赔付成本极高,国际知名农药公司出于
对自身产品品质的保证和满足其自身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在原药采购上非常关
注产品质量的保障、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一旦通过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认证
和连续认证,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原药供应商。
农药原药合成中需要采购多种精细化工中间体,这些中间体产品普遍具有相
当的专属性,规模化的供应商并不多。如果不能有效获得中间体供应商的支持,
就无法正常开展原药的生产。
公司在二甲戊灵领域实现了关键中间体的自给自足,享有产业链协同的巨大
优势,保障了二甲戊灵原药的规模化生产。未来甲氧虫酰肼等新品种也是走产业
链一体化的发展路径。
(四)行业竞争格局
经过多年的激烈竞争和并购重组,全球农药工业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以先正
达(已被中国化工收购)、拜耳(已收购孟山都)、巴斯夫、科迪华(陶氏和杜
邦合并后拆分组建)为第一集团的跨国公司农药全球市场占比份额达到近 60%。
国际农化巨头的发展模式具有科技创新、全产业链、产品种类丰富、一体化、国
际化等特点。上述企业主要专注于制剂生产及新产品的开发,形成农药创制的垄
断局面,从而巩固其在全球农药市场的优势地位。全球农药工业和市场呈现高度
集中态势,国际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
单位:百万美元
公司 2019 销售额 2018 销售额 2017 销售额
排名 (%)
数据来源:世界农化网 Agropages、Phillips McDougall
得益于对孟山都的收购,2019年,拜耳作物科学反超先正达以103.74亿美元
的销售额位居首位,成为全球第一大农药公司,业绩同比增长7.6%。在拜耳的农
药业务中,除草剂以46.9%的产品份额占据主导地位。
整体来看,与跨国农药巨头相比,国内农药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
相对较低,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弱,生产技术和收入规模较国外企业仍存在差
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农药行业719家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计
根据产品情况,我国农药企业可分为原药企业、制剂企业和原药制剂一体化
生产企业。我国原药企业主要为仿制农药生产企业,下游为农药制剂生产企业,
原药企业主要围绕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展开竞争;农药制剂企业的竞
争主要围绕销售渠道和服务展开,制剂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实现
与终端客户的对接;原药制剂一体化企业需要兼顾原药和制剂的市场竞争特点,
一方面发挥原药业务的质量和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兼顾制剂的品牌和渠道优势,
抗风险能力较高。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贝斯美是一家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
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是国内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
生产研发能力的农药企业。同时,公司依托研发创新,积极推动二甲戊灵副产物
的综合利用,利用二甲戊灵副产物成功开发了优秀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低成本全
套合成工艺,并成功获得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利用二甲戊灵副产物,
公司有效开展了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等新型优质农药的全新低成本合成工艺研
发,致力于形成以二甲戊灵为主导,以甲氧虫酰肼、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为辅
助的独有的“1+3”核心产品布局,所有产品形成全产业链研发和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农药医药
中间体
二甲戊灵
原药
二甲戊灵
制剂
合计 35,830.80 100.00 40,444.07 100.00 49,383.52 100.00 46,477.72 100.00
公司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二
甲戊灵作为除草剂最初应用于棉花、玉米等旱田作物除草,现随着成本的降低和
对生态环保要求的提高,现已扩大至棉花、玉米、花生、大蒜、甘蓝、白菜、韭
菜、洋葱、烟草、姜等多种旱田及水稻旱育秧田。二甲戊灵凭借高效、低毒、低
残留的特性对乙草胺(已在欧盟地区禁用)、氟乐灵(已在英国等禁用)等选择
性除草剂形成广泛替代,已经在欧盟、北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大规模使用,目前
正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积极推广使用。
公司主要中间体及产品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用途
贝斯美(中间体类)
是除草剂二甲戊灵的关键中间体,也是生产饲料
级维生素B2(核黄素)的重要原料。
是3-胺、3-硝基-2-甲基苯甲酸和3-硝基邻苯二甲
生产抗炎镇痛药甲灭酸和甲氧虫酰肼等。
戊胺【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
苯胺】
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染料
料。
江苏永安(原药及制剂类)
高效、低毒、低残留,广普禾本科和阔叶杂草类
苗前选择性除草剂原药,不可直接使用。
(二)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如
下:
单位:吨、千升
产能利用
产品 年度 产能 产量 外销量 自用量 产销率
率
农药中间体
(4-硝)
产能利用
产品 年度 产能 产量 外销量 自用量 产销率
率
农药中间体 2020 年度 15,000 4,971.25 33.14% 448.22 4,865.60 106.89%
(戊胺) 2019 年度 9,000 7,464.20 82.94% 668.96 6,766.59 99.62%
二甲戊灵原 2020 年度 12,000 6,556.72 54.64% 5,996.48 698.91 102.11%
药 2019 年度 12,000 9,133.34 76.11% 8,876.76 536.35 103.06%
二甲戊灵制 2020 年度 4,000 1,942.68 48.57% 1,893.35 - 97.46%
剂 2019 年度 4,000 1,505.66 37.64% 1,496.59 - 99.40%
注 1: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注 2:产销率=(外销量+自用量)/产量
注 3:报告期内,戊胺自用量中用于研发的数量为 136.00 吨、130.71 吨、37.00 吨和 85.00
吨
注 4:2021 年 1-9 月,公司生产的戊胺全部自用,无对外销售
(三)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农药中间体 6,181.75 17.25 11,986.99 29.64 9,526.72 19.29 12,689.02 27.30
二甲戊灵原药 26,148.79 72.98 24,285.43 60.05 36,523.31 73.96 27,993.89 60.23
二甲戊灵制剂 3,500.26 9.77 4,171.65 10.31 3,333.49 6.75 5,794.82 12.47
合计 35,830.80 100.00 40,444.07 100.00 49,383.52 100.00 46,477.72 100.00
硝)收入占比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2021年市场对原药需求增加,市场售
价回升,公司将更多中间体自用生产原药所致。
公司产品体系中,4-硝等中间体主要销售给国内二甲戊灵原药生产企业或出
口至印度等地的原药生产商,其终端客户分布于世界各地,公司二甲戊灵原药及
制剂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境内外农药制剂厂家。公司主要产品按销售区域划分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销售
农药医药
中间体
二甲戊灵
原药
二甲戊灵
制剂
小计 17,151.49 47.87 18,470.64 45.67 28,122.03 56.95 29,688.14 63.88
国外出口
农药医药
中间体
二甲戊灵
原药
二甲戊灵
制剂
小计 18,679.31 52.13 21,973.43 54.33 21,261.49 43.05 16,789.58 36.12
合计 35,830.80 100.00 40,444.07 100.00 49,383.52 100.00 46,477.72 100.00
从销售区域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涵盖国内外市场,体现了良好的市场
辐射力和影响力,市场地位相对稳固。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收入比例有上升
趋势。2020 年由于新冠疫情爆发,产能和市场受到影响,国内行业上下游单位
复工复产时间普遍延迟,同时疫情期间全国物流运输能力下降,导致产品配送受
限,国内销售金额降低,境外销售占比升高。2021 年 1-9 月,公司发生对
FINCHIMICA S.P.A、ADAMA AGAN LTD 等海外主要客户大额销售,境内外收
入结构与 2020 年相比保持稳定。
(四)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邻二甲苯、3-戊酮等,主要原材料在国内
均有充足的供应。公司采购部根据市场价格和采购计划统一确定采购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及其占营业成本的
比例如下: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元 占营业成本
期间 项目
(吨) (万元) /吨) 比重
邻二甲苯 8,526.61 4,563.09 5,351.59 18.60%
邻二甲苯 14,567.87 6,114.71 4,197.40 20.50%
邻二甲苯 16,062.85 9,379.97 5,839.54 26.55%
邻二甲苯 13,811.12 8,244.25 5,968.93 27.00%
注:采购金额不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邻二甲苯主要向经销商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主要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采购价格随镇海炼化出厂价格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邻二甲苯采购价格与镇海炼化出厂价走势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
差异。
数据来源:wind
场环境影响较上年增长 37.71%,2019 年上半年开始回落,2020 年至报告期末价
格较为稳定。
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热蒸汽。电力由当地供电公司以政府规定的价
格供应,贝斯美热蒸汽由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供应,江苏永安热蒸
汽由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供应。公司生产所需的电力、蒸汽均
拥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完全能满足公司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及其占营业成本的比
例如下:
单位:吨、度,元
采购金额 采购均
期间 项目 采购数量 占营业成本比重
(不含税) 价
电力 15,856,300.00 9,823,410.25 0.62 4.00%
热蒸汽 70,275.29 16,116,124.96 229.33 6.57%
电力 17,410,680.00 11,637,486.99 0.67 3.90%
热蒸汽 73,638.13 15,323,229.10 208.09 5.14%
采购金额 采购均
期间 项目 采购数量 占营业成本比重
(不含税) 价
电力 18,572,680.00 12,192,376.43 0.66 3.45%
热蒸汽 91,188.41 18,469,388.09 202.54 5.23%
电力 16,235,179.77 10,935,076.23 0.67 3.58%
热蒸汽 81,400.28 16,332,196.66 200.64 5.35%
(五)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工
作。由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采用储备采
购等措施,有效降低了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首先确定合格原材料供应商和生产性设备及配件供应商,主要根据供应商的产品
质量、供货能力、企业信誉、价格等情况来确定;将合格的供应商加入《合格供
内择优采购。
(2)具体采购流程
针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的采购:①由采购部与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进行充分
沟通,在对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趋势估计,以及对公司产成品进行销售分析
后,确定初步采购品种及采购计划;②针对境内采购,由采购人员根据境内原材
料市场价格和品质与境内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针对境外采购,由采购人员根据
进口贸易商的报价及境外货源质量进行谈判;③与境内供应商或进口贸易商签订
采购合同;④预付货款或赊购,供应商发货;⑤原材料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检
验合格后入库。
针对生产所需的设备的采购:①由相关技术部门将所需的设备与采购部门进
行沟通;②由采购部门根据所确定的相关设备进行市场比价及采购工作;③验收
及入库。
公司采购核心原材料邻二甲苯后,先通过硝化反应生成4-硝,再通过化学反
应生产出戊胺,最后加工成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在上述生产过程中,公司对外
销售的主要产品为4-硝、戊胺、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
公司设有生产部负责公司的具体生产工作,同时制定了一整套的《安环部管
理制度》等制度来确保公司生产活动和相关环保制度能安全有序的执行。公司每
年年初会根据该年销售部所预计的产品销售情况来制定该年的年度生产计划。在
公司的产品体系中,4-硝等中间体由于其下游客户除了农药原药厂家外,还有中
间体生产厂家,销售季节性不明显;而公司戊胺、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产品的下
游客户主要为境内外农药原药制剂厂家及经销商,存在一定的销售季节性。针对
上述情况,公司会根据具体产品的产销情况来调节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的生产计
划。
公司产品包括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公司生产的4-硝及戊
胺等中间体部分对外销售,部分用于子公司江苏永安继续加工成二甲戊灵原药及
制剂后,再对外销售。公司的营销部负责公司境内及境外销售业务,并针对农药
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境内外市场制定销售政策。公司针对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
的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流程如下:
电话、邮件沟通、展览会接洽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客户拜访
客户需求反馈
制定销售方案
继续谈判
双方合同谈判
成功
不成功
签订合同
备货、出库检验
发 货
(1)国内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国内销售的产品主要有农药医药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由
于不同产品的下游客户不同,公司采取直销模式或者与经销商合作的模式进行销
售。中间体及二甲戊灵原药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农药原药厂家、其他化工厂等,主
要采用直销模式;二甲戊灵制剂由于主要面对终端消费市场,终端客户较分散,
公司采取国内农药行业的通行做法,即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对于经销商并没有
特别的管理政策,对于其销售价格、销售区域的划分等均无特别约定。
(2)国外销售模式
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为 4-硝等农药医药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以及制剂,
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美洲、巴基斯坦及印度,目前公司也在积极开拓境
外新市场,包括澳洲及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公司已经与境外客户建立了稳定的
供销关系,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直接销售给境外的农药生产商,再由其进行进
一步加工后进行销售;二甲戊灵制剂主要销售给境外农药贸易公司。公司出口业
务中,客户大部分以信用证方式及电汇方式付款。
(六)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套)
贝斯美
硫酸回收项目-硝基邻二甲
苯废酸处理装置
丙工段硝化扩产项目(产品
质量安环提升设施)
江苏永安
车间二管道及仪器安装工
程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套)
注:上述主要机器设备为账面原值 300 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是否抵押
号 权人 (㎡)
杭州湾上虞
浙(2019)绍兴市上虞区
不动产权第0049202号
发区
百官街道江
浙(2017)绍兴市上虞区 广路1111号
不动产权第0022496号 求是家园7幢
涟水县薛行
苏(2020)涟水县不动产 化工园区经
权第0004315号 一路西侧、纬
七路北侧
涟水县薛行
苏(2020)涟水县不动产 化工园区达
权第0004279号 二路西侧发
五路北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认证和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ZJ)WH 安许证字 2021 年 7 月 2024 年 7 月
[2021]-D-0125 17 日 16 日
月 24 日 月 31 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2020 年 4 月
案登记表 21 日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2016 年 3 月
登记证书 14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月 21 日 月 20 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2020 年 3 月
案登记表 20 日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2013 年 2 月
登记证书 28 日
月 10 日 月9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 2016 年 12 2021 年 12
许可证 月8日 月7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取得的农药登记证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内容 许可证编号 许可期限
二甲戊灵(总含量为 330 克/升;剂型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
剂;毒性为微毒) 日
二甲戊灵(总含量为 95%;剂型为原药;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农药类别为除草剂;毒性为低毒) 2023 年 2 月 28 日
甲氧虫酰肼(总含量为 98%;剂型为原 2017 年 4 月 10 日至
药;农药类别为杀虫剂;毒性为低毒) 2022 年 4 月 10 日
二甲戊灵(总含量为 500 克/升;剂型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至
乳油;农药类别为除草剂;毒性为低毒) 2022 年 7 月 19 日
甲氧虫酰肼(总含量为 240 克/升;剂型
为悬浮剂;农药类别为杀虫剂。)
日
二甲戊灵(总含量为 450 克/升;剂型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微囊悬浮剂;农药类别为除草剂) 2023 年 1 月 14 日
二甲戊灵(总含量为 35%;剂型为悬浮 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剂;农药类别为除草剂) 2023 年 1 月 14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至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
省税务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
省税务局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47 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 1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含有卤代
苯环双酰
胺侧链结 发明 2018-07-30 至
构的农药 专利 2038-07-29
中间体的
制备方法
一种多级
实用 2014-11-13 至
新型 2024-11-12
水分离器
一种逆流
实用 2014-11-13 至
新型 2024-11-12
水箱
一种油水 实用 2014-11-13 至
分离器 新型 2024-11-12
分配孔由
多个子孔 实用 2014-11-07 至
构成的降 新型 2024-11-06
膜蒸发器
降膜蒸发 实用 2014-11-07 至
器 新型 2024-11-06
降膜蒸发 实用 2014-11-07 至
装置 新型 2024-11-06
分配孔设
有缩颈段 实用 2014-11-07 至
的降膜蒸 新型 2024-11-06
发装置
分配孔设
有缩颈段 实用 2014-11-07 至
的降膜蒸 新型 2024-11-06
发器
分配孔由
多个子孔
实用 2014-11-07 至
新型 2024-11-06
膜蒸发装
置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一种高选
贝斯美/南 择性合成
发明 2013-07-01 至
专利 2033-06-30
学 二甲苯的
方法
一 种 3- 硝
基邻苯二 发明 2012-02-23 至
甲酸的合 专利 -2032-02-22
成方法
本征态聚
贝斯美/重 苯胺的制 发明 2011-07-05 至
庆大学 备及其在 专利 2031-07-04
防腐涂料
中的应用
乳液法制
重庆大学/ 备聚 2,3-二 发明 2011-06-03 至
贝斯美 甲基苯胺 专利 2031-06-02
的方法
核壳结构
聚 2,3-二甲
重庆大学/ 基苯胺/聚 发明 2011-06-03 至
贝斯美 苯胺导电 专利 2031-06-02
复合材料
及其制备
一 种 4- 硝
基邻二甲
苯的连续 发明 2015-12-15 至
化合成系 专利 2035-12-14
统及合成
方法
一种 N-(1-
乙基丙基)
-3,4- 二 甲
发明 2015-12-15 至
专利 2035-12-14
续化生产
装置及方
法
一种高效
实用 2018-10-12 至
新型 2028-10-11
设备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一种可移
实用 2018-10-12 至
新型 2028-10-11
装置
一种高效
实用 2018-09-30 至
新型 2028-09-29
器
一种填料
存在的缩 实用 2018-09-30 至
合反应塔 新型 2028-09-29
设备
一 种 经 3-
贝斯美/吉 硝基邻二
发明 2017-10-16 至
专利 2037-10-15
工 邻二甲苯
的方法
无硝酸废
水排出的 发明 2019-03-21 至
二甲戊灵 专利 2039-03-20
生产工艺
从二甲戊
灵残渣中
发明 2019-03-21 至
专利 2039-03-20
产品的方
法
一种二甲
戊灵水乳
实用 2017-12-05 至
新型 2027-12-04
的均质装
置
二甲戊灵
实用 2017-12-05 至
新型 2027-12-04
装置
二甲戊灵
实用 2017-12-05 至
新型 2027-12-04
散混合釜
二甲戊灵
实用 2017-12-05 至
新型 2027-12-04
装置
二甲戊灵
实用 2017-12-05 至
新型 2027-12-04
装置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一种氟虫
实用 2017-12-05 至
新型 2027-12-04
干装置
一种二甲
戊灵悬浮 实用 2017-12-05 至
剂调配反 新型 2027-12-04
应釜
二甲戊灵
实用 2017-12-05 至
新型 2027-12-04
釜
一种二甲
戊灵产生
过程产生 实用 2018-09-06 至
的酸水与 新型 2028-09-05
碱水中和
反应装置
一种流动
相混合器 实用 2018-11-29 至
及液相色 新型 2028-11-28
谱分析仪
一 种 3- 硝
基领苯二 实用 2018-11-29 至
甲酸酐反 新型 2028-11-28
应装置
一种二甲
戊灵原药 实用 2018-09-06 至
溶解搅拌 新型 2028-09-05
桶
一种废酸 实用 2018-11-29 至
脱色装置 新型 2028-11-28
一 种 3- 硝
基邻苯二
实用 2018-08-13 至
新型 2028-08-12
产工艺用
分水器
一 种 2- 甲
基 -3- 甲 氧 实用 2018-11-29 至
基苯甲酸 新型 2028-11-28
反应装置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一种二甲
戊灵微胶
实用 2018-11-29 至
新型 2028-11-28
艺用高速
分散装置
从二甲戊
灵粗品中
实用 2019-08-27 至
新型 2029-08-26
硝基化合
物的系统
二甲戊灵
实用 2019-08-27 至
新型 2029-08-26
系统
一种二甲
实用 2019-08-27 至
新型 2029-08-26
用硝化釜
用于二甲
戊灵药瓶
实用 2019-08-27 至
新型 2029-08-26
时的转瓶
装置
一 种 5- 硝
基水杨酸 实用 2019-08-27 至
的连续化 新型 2029-08-26
生产设备
无废水产
生的苯并 实用 2019-09-03 至
呋喃酮合 新型 2029-09-02
成设备
一种二甲
发明 2010-07-20 至
专利 2030-07-19
纯方法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长期以来,公司凭借先进的工艺、规模化生产、持续研发创新、优良的产品
质量等优势在市场中树立了优良的品牌形象,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实现了稳
步快速的发展。公司未来将大力推动环境友好型农药的科研开发和市场应用,加
速优化和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在规模、产量以及市场占有率方面达到细分领域
领先,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农药医药中间体及原药生产商和供应商,更好
的服务现代农业的发展。
公司未来主要业务发展安排如下:
(一)产品发展计划
对于二甲戊灵原药及中间体等传统优势产品,公司将通过产能扩张、进一
步改善产品质量以及提高产品纯度、工艺优化、积极开拓并深入挖掘国内外市
场等方式,增强产品竞争优势并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二甲戊灵原药及中间体
等核心产品在行业内的龙头优势地位;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戊酮系列绿色新
材料项目,实现产业链向上延伸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和
研发效率,实现产品的梯队布局,并积极实施技改,努力挖潜降耗,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生产工艺,尽快实现甲氧虫酰
肼的工业化生产,形成除草剂与杀虫剂双引擎发展;继续推进除草剂苯唑草酮、
杀虫剂氟苯虫酰胺的合成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并在适当的时机申请原药
登记。
公司将继续加大二甲戊灵制剂的应用研究和技术推广,在保持二甲戊灵在国
内外棉花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开拓并推广烟叶、果蔬等经济作物市场和谷
物等大田作物市场。公司将在对原有的二甲戊灵制剂产品进行工艺升级的基础上,
进一步研发并产业化二甲戊灵水乳剂和微囊悬浮剂。公司也将在推广甲氧虫酰肼
原药产品的基础上,推广其制剂产品,以满足最终用户需求。
(二)加大营销及市场推广力度,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
公司与跨国公司具备多年合作经验,合作伙伴包括 BIESTERFELD、ADAMA、
UPL、RALLIS 等知名企业。公司开拓国际市场主要有以下两条路径:一是力争
与大型跨国农化企业如陶氏化学、巴斯夫等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
承接国际原药产能转移,成为国际知名农化企业的配套供应商,保证业绩的稳定
性;二是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有地域优势或销售渠道
的合作伙伴,支持客户境外原药来源登记。尤其是公司将着力开拓澳大利亚以及
南美洲等南半球市场,以减小销售季节性的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开拓海外市场,
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开拓新的市场渠道,拓展国外客户,提升客户
服务水平,全力满足客户的需求,继续积极推进农化产品的海内外注册登记和开
发工作。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有地域优势或销售渠道
的合作伙伴。
公司目前在国内市场销售以原药为主,制剂为辅。公司未来一方面将通过渠
道下沉、加强代理商建设等方式,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一方面将通过建设产品展
示中心和技术服务团队的方式,向终端消费者和经销商宣传公司产品;另一方面
将通过试验田、技术推广会等方式,加大技术营销力度。
(三)技术开发计划
公司将在现有“1+3”产品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产品研发,保证实现
“产业化一批、在研一批、储备一批”的技术开发计划。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外新型
原药品种的效用情况、市场情况及专利到期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筛选出一批符
合市场需求的新型农药产品。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力争在三年内使企业技术中心在现有
省级基础上提升并通过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加强与国内著名院校合作,积极推
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
除了开发新产品外,对既有已实现工业化生产的产品进行持续工艺改进,促
进产品工艺技术更加优化,提高产品品质,提高收率和产品纯度,降低原材料和
能源、人力消耗,降低产品成本,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四)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做好人才规划和储备,确保公司迅速发展的需要。在加强外部
招聘工作的同时加大内部培养力度,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培训
管理体制,打造人才梯队,帮助高度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备发展潜力的内
部员工实现良好的职业发展。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15
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
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下资产科目可能存在财
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投资金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7,349.76 万元,占最
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6.89%,全部为对桓台县涵商兴桓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涵商兴桓”或“基金”)的投资。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桓台县涵商
兴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出资计划
根据《合伙协议》,基金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5 亿元人民币,其中发行人作为
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出资 15,0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00%。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实缴出资 7,500.00 万元。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实缴
出资金额减少 150.24 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对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所致。
(2)基金已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基金共完成两笔对外投资。第一笔投资标的为浙江
东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新材”),基金支付股权对价
第二笔投资标的为安徽润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润衍”)25.00%的股权,
基金支付股权对价 15,000.00 万元。
①东海新材
东海新材创立于 1992 年,是一家专注于有机颜料及光引发剂制造,集科、
工、贸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复合
抗氧剂销售;硫酸(副产)、颜料、染料、染料中间体、硫酸铵、甲酯、水性色
浆、涂料色浆、基墨、色母粒的制造、加工;氧代苯乙酸甲酯、氧代苯乙酸乙酯
的研发和销售;进出口贸易;苯乙腈;盐酸(副产)生产等。东海新材经营范围
中的氧代苯乙酸乙酯是高效安全除草剂苯嗪草酮的原料。苯乙腈是氧代苯乙酸乙
酯的原材料,主要用作医药、农药中间体,是杀虫剂辛硫磷、稻丰散的主要原料。
东海新材近三年来业绩表现良好,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丰富的产品储备、知名
的商标品牌以及良好的技术积累,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与东海新材正在探索在农药领域的产业链延伸、销售渠道共享机会,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暂未给公司带来直接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
②安徽润衍
安徽润衍是一家研发、生产日用化学品的专精特新企业,主要产品 PCMX
是一种公认的高效、广谱且安全的杀菌剂,经美国 FDA 认证为首选杀菌剂,广
泛使用于化妆品、涂料、皮革中,对多数革兰氏阳性、阴性菌、真菌、霉菌都有
杀灭功效,也可作为防霉抗菌剂广泛应用于医用消毒或个人护理用品。此外,安
徽润衍掌握核心技术的日化锁水剂产品,同时也是农用杀菌剂丙环唑的重要中间
体。丙环唑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的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具有杀菌谱
广泛、活性高、杀菌速度快、持效期长、内吸传导性强、低毒等特点,已经成为
世界上大吨位的三唑类新兴广谱性杀菌剂代表品种,是经济作物类专用杀菌剂。
公司与安徽润衍正在探索在农药领域的产业链延伸、销售渠道共享机会,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暂未与公司形成直接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
(3)部分拟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基金部分拟投资项目情况包括:(1)某生物化学
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行业公司,主营生物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病虫草害绿
色防控农药)、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及土壤调理剂,是我国农业农
村部生物农药登记作物及防治对象最丰富、产品系统性最全面的生物农药企业之
一,并于与行内知名大型农化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某生物化学农
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和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公司,主要经营生物农药、
生物肥料、微生物菌肥、土壤调理剂、天敌昆虫等生物物理防控技术、绿色防控
一体化设施等产品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推广及服务。
上述投资项目进展尚处于洽谈与尽调阶段,投资金额及时间未确定,尚未经
过基金管理合伙人决策和投决会审议通过,实际投资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投资目的
公司投资涵商兴桓主要是为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利用合伙企业
各方的优势和资源,投资于能够与公司形成资源协同、优势互补的企业,在环保
型农药及其产业链、高分子材料及其产业链、新兴经济及其产业链领域进一步拓
展客户渠道和资源,寻求未来业务扩展和产业协同的空间,实现内生性增长与外
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策略并实现投资收益。
公司对涵商兴桓的投资是公司进行产业布局的重要方式之一,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但鉴于基金已投企业尚未跟公司正式开展业务合作,尚未
形成直接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且基金存在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
从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角度考虑,公司对涵商兴桓的投资按照财务性投资的相
关监管要求,将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对涵商兴桓已实施及拟实施的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涵商兴桓已实施和拟实施的投资金额为
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06,603.18 万元的 30%,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
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6,112.09 万元,主要
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84.30万元,主要为各业
务形成的保证金及押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6.01万元,系远期外汇合
约。
公司该业务系为应对海外客户外币结算业务所带来的汇率风险所开展的不
涉及杠杆及期权的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定期进行美元业务预测,根据在手订单、
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综合测算外汇敞口。公司境外收入占
比较高,开展远期外汇合约业务主要系为了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属
于投资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审核问答》中规定的财务性
投资。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对涵商兴桓存
在已实施及拟实施投资共计15,000.00万元,公司对涵商兴桓的投资是公司进行产
业布局的重要方式之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但鉴于基金已投企
业尚未跟公司正式开展业务合作,尚未形成直接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
且基金存在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从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角度考虑,公司
对涵商兴桓的投资按照财务性投资的相关监管要求,将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
对涵商兴桓已实施及拟实施的投资15,000.00万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
除。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受到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如下:
序号 被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书 处罚时间
(绍市环罚字[2020]39 号(虞)),认定公司存在污水站运行中生化池加盖系统
的曝气池观察孔未关闭,导致产生废气未经收集直接排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
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
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之规定,构成违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司
作出罚款 15 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已及时纠正前述违法行为,按期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包括组织相关
人员开会、加强对三废管理人员和操作工的考核、加强对车间员工的环保考核及
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科处的罚款比例,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第九十九条1第三款的规定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处
罚标准的较低处罚金额,且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且
该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因
此不构成为重大违法行为。
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涟人社察罚字[2020]第 17 号),认定江苏永安存
在违反规定延长 103 名员工工作时间的违法行为,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及《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第六
条相关规定。根据《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每人 150 元的
标准,对江苏永安作出罚款 15,450 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永安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建立强有力的员工加班管理监督机制,认真落
实劳动法关于不超时加班的各项措施。同时安排各岗位人员利用各种工作空档期,
参加学历提升和专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工人的岗位操作技能。
根据《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
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
罚款。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江苏永安科处的“按照每人 150 元的标准”
处罚款,属于法定较低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另外,根据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
的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也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不构成为重大违法
行为。
罚决定书》(涟自然资规罚字(2020)10 号),认定江苏永安存在在未取得建
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公司院内建设固废暂存库、压滤机房、污控楼、
消防泵房、环保中心药剂房、固废收集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
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江
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江苏永安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的百
分之五罚款,共计 5.45 万元。
江苏永安已按时缴纳了罚款,并针对相关设施手续不全的问题,于 2020 年
心药剂房及固废收集间等六个单体的规划变更审批已通过了专家评审。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江苏永安科处的罚款比例,处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2规定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的较低幅度。根据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出具
的《证明》,确认除上述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也不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不构成为重大违法行为。
((苏淮涟)应急罚[2020]33 号),认定江苏永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
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
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3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江苏永安处以 7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江苏永安已针对重大隐患及一般隐患从设计、工艺、设备、仪表及安全管理
等方面进行整改。2021 年 2 月 24 日,涟水县应急管理局针对此次行政处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
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
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
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
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
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的;(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
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五)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
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七)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
验的。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
处罚。
对江苏永安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隐患已排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
((苏
淮涟)应急复查[2021]危化-7 号)。
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苏永安科处的罚款 7 万元不属于罚款区间的上限,且
责令改正及罚款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可选择
的行政处罚方式中较轻的处罚方式。根据涟水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1 年 4 月 6 日
出具的《证明》,确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
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不构成为重大违法行为。
书》((苏淮涟)应急罚[2021]14 号),认定江苏永安,(1)存在已经批准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原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
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一)建设项目的
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江苏永安处以 1.6 万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2)存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
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
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江苏永安处以 1.2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江苏永安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涟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江苏省项目投
资备案证》;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完成《“年产 19500 吨二甲戊灵系列产品生产
装置安全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评审、备案;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完成《“年产 19500 吨二甲戊灵系列产品生产装置安全环保提升技
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编制、评审、备案;因此江苏永安已就该项处
罚完成相应整改。
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苏永安科处的罚款分别处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4规定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及第三十条5第(四)项规定的“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中低幅
度。根据涟水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述行
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
此不构成为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被处以罚款
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
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
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
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
的除外。
如上述,相关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分别属于“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
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违法
行为并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均符合《再
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有关认定行政处罚对应的违法行
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条件。因此,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
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
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
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二)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药是农
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农业
生产的健康发展。我国近年来持续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
证农药质量,鼓励使用环保型农药,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药登记、农药生产、农药经营、农药使用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对农药生产的
生产厂家、生产品种等实行更为严格的管控,促进农资农药行业的规范化、制度
化,为行业提供了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鼓励“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
与生产,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
与生产”,进一步明确提倡环保型的农药产品的研发生产。
理思路要实现四个转变:生产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更加注重企业的转型
升级和竞争力提升;经营由营销产品向优化服务转变,更加注重农药经营环节的
科学化和规范化;使用由防治效果向高效安全转变,更加注重农药的减量增效和
农残控制;管理由行政审批向全程管理转变,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同
时特别强调了到2025年,我国要淘汰现有高毒农药10种。
理服务,提高农药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农药产品质量”、
“加强产业发展引导,促进农药转型升级”、“加强科学用药指导,促进农药减量
增效”,对农资农药行业的具体发展提出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将推动行业去
芜存菁,为优质企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环保型农药需求旺盛
近年来,我国严格把控农药市场准入关,提高农药登记门槛,支持企业研发
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方向发展。在粮食的需
求量增加、城市建设与工业用地增加、气候变化和土地荒漠化等因素的共同驱动
下,农业生产对农药的使用需求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我国农药行业
将持续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方向发展。
随着农药使用及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以
二甲戊灵为代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
趋势,农药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水分散
粒剂、悬浮剂、水乳剂、缓控释剂等新剂型加快研发和推广。高效、安全、经济、
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的推广将有效促进我国农药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在满足
农业生产需求的同时降低对于环境的影响。
随着国际农药巨头新一轮兼并重组完成,全球农药工业形成新的格局,以先
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为第一集团的跨国公司在农药全球市场占比份额超
过60%。这些国际农化巨头的发展模式具有科技创新、登记齐全、产品种类丰富
等突出特点。他们主要专注于制剂生产及农药新品种的开发,形成农药创制的垄
断局面,从而巩固其在全球农药市场的优势地位。
目前我国农药企业主要在农药原药供应方面占据了全球市场的优势地位。在
农药原药新品种上研发投入较少,制剂产品的品牌档次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
差距。未来,国内农药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在原药供应方面的优势,达到跨
国公司和发达国家对农药产品的标准,还需要不断提升产业链完整程度,加大研
发投入,增强新产品的研发后劲。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目的
农药全产业链是从主要化工原材料开始,由中间体厂家生产出关键中间体,
再由原药企业加工成原药,最后制剂生产商完成制剂的生产,将制剂产品供应给
终端市场。总体上,产业链越长的农化企业,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越强。
公司二甲戊灵产业链中间体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戊胺)的重
要原料二甲基丙酮目前需要外购,受国内外厂家产能变化影响,二甲基丙酮市场
价格波动较大。此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戊酮系列产品将补充、强化、延伸公司二
甲戊灵产品产业链:公司将形成以邻二甲苯为起始原料,经硝化生产中间体4-
硝基邻二甲苯、再以4-硝基邻二甲苯和二甲基丙酮生产N-(1-乙基丙基)-3,4-二
甲基苯胺(戊胺),最后生产二甲戊灵的完整产业链。公司可以进一步有效降低
二甲戊灵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联产甲基丙基酮、正戊烯、醋酸甲酯等产品,进一步延伸
了公司二甲戊灵产业链。甲基丙基酮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市场潜力较大。醋
酸甲酯市场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正戊烯国内相关需求一直依赖进口。我国碳五
类新材料下游产品长期处于空白,主要市场由日本瑞翁、南非沙索等国外厂商垄
断。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能够缩小我国与碳五行业领先国家的差距,同时有利
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限制,拓宽产品线,为公司带来较大增量空间,也为公司进
入碳五新材料领域、引领国内碳五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将得到一定程度的
提高,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净资产所占比重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上升,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从中长期来看,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在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
丰富公司产品线,以高质量产品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有力地支持公司农药业务发展,为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
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
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
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后,遵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
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
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
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21,150,00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345,000股
(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
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
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
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
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
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额
年产 8,500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
材料项目
合计 55,623.02 4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九)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
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贝斯美投资持有本公司32,983,722股股份,占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7.23%,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贝斯美投资担任本公
司股东新余吉源(持有本公司8.21%股份)、新余常源(持有本公司2.95%股份)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38.39%的股份。陈峰先生直接
持有本公司383,5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32%,同时持有本公司控股
股东贝斯美投资39.98%的股份,陈峰先生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38.70%的
股份,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峰先生
合计控制本公司29.77%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须呈报批准的
程序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批准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尚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
宜,履行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额
年产 8,500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
材料项目
合计 55,623.02 4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票相关事项,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不包含董事会前投
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5,623.02万元,投资于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
项目。本项目主要产品为二甲基丙酮,联产甲基丙基酮、正戊烯、醋酸甲酯等产
品。二甲基丙酮为二甲戊灵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原材料,本项目产品将补充、强化
公司二甲戊灵产品产业链。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铜陵贝斯美”),实施地点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项目预计建设周
期为2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主项名称 建设内容
生产装置 主要包括年产量 8,500 吨戊酮装置与制氢装置。
储运装置 包括储存用罐组、装卸栈台、化学品库、危废库等。
包括循环水及消防泵站、厂区排水管网、变电所、冷冻水站、供
公用工程设施
电线路等。
辅助生产设施 包括污水处理场、焚烧炉、中心控制室及信息工程等。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
原药、中间体、制剂,是国内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
发能力的农药企业,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二甲戊灵原药生产企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开展。二甲基丙酮系与公司主营业
务二甲戊灵相关的上游重要原材料,目前公司生产所需的二甲基丙酮原材料全部
来源于外购。本次募投完成后,可增加公司对原材料和产业链的把控能力,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加氢
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之间的区别如下:
年产 8,500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
项目
目 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
实施主体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戊胺生产技术
主要工艺技
间戊二烯加氢制备二甲基丙酮技术 二甲戊灵原合成及提纯技术
术
甲氧虫酰肼全合成工艺
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醋酸甲酯、 戊胺、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甲氧虫
主要产品
正戊烯 酰肼原药及制剂
项目目的 项目戊酮系列产品将补充、强化、延 项目新建生产车间,购置反应釜、中
年产 8,500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
项目
目 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伸公司二甲戊灵产品产业链,进一步 间槽等生产设备,生产产品包括戊
有效降低二甲戊灵的生产成本,提高 胺、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甲氧虫酰
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产业链延伸发 肼原药及制剂,其中戊胺、二甲戊灵
展;募投项目联产甲基丙基酮、正戊 原药及制剂是对公司现有产能的扩
烯、醋酸甲酯等产品,丰富公司的产 大,以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甲氧虫
品结构,缩小我国与碳五行业领先国 酰肼原药及制剂是公司对自主研发
家的差距。 的新型农药产品进行产业化。
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为了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增加公司产品二甲戊
灵原药及制剂、中间体(戊胺)的产能以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加
速对自主研发的新型农药产品甲氧虫酰肼原药及制剂进行产业化,符合公司已有
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要为补充并强化公司二甲戊灵产业链,一方面对产业
链上游进行拓展延伸,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控制原材料成本;另一方面优化产品
结构,丰富产品系列,形成公司产业链的扩展。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存
在显著区别。
(1)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助力农药工业发展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人民群众对食品安
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农业和其他相关行业对农药提出了新的需求,资源和环境
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农药行业的调整结构、转型升
级、提质增效刻不容缓。
根据《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农药生产大国,
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然而在我国农药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产业集中度不高、部
分产品产能过剩、创新能力弱、产品质量同化严重、“三废”处理技术滞后等问
题依然突出。规划提出,我国农药工业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创新发展为
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创新和产
业转型升级,减少环境污染,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求。2017年,修订后的《农药
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我国农业领域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将进
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
代农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依据。
基于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积极响应,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全球使用范围较为广泛
的低毒性选择性除草剂二甲戊灵产业链展开,将产出二甲戊灵产业链的重要中间
体二甲基丙酮及联产产品。二甲戊灵相对于其他二硝基苯胺类的除草剂(氟乐灵
等)具有毒性低、作物安全性好等优势,是一种环境友好型的农药。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顺应国家政策方针导向,助力我国农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2)扩产增效,为未来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公司主要产品二甲戊灵目前处于稳定增量的成熟品种之列,以其独特的作用
机制及安全性高的特点,在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中处于领先地位,预计会继续取
代氟乐灵等毒性较强的选择性除草剂终端市场,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为提高公司产品产量,满足市场需求,稳固公司行业地位,2018年起公司对
戊胺、二甲戊灵原药生产线开始大规模技改,公司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的同时对二
甲基丙酮等重要原材料需求大增。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获得充
足的二甲基丙酮产能,满足公司产品线技改扩产后的原材料需求,符合公司长期
业务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
(3)拓展延伸上游产业链,稳定产品成本
二甲基丙酮是二甲戊灵生产的重要原料,公司二甲戊灵产品是以邻二甲苯为
原料经硝化、加氢缩合、二硝化、脱亚硝、脱溶等工序生产,其中加氢缩合工序
是以中间体4-硝基邻二甲苯和二甲基丙酮为原料加氢缩合生产。目前公司生产所
需的二甲基丙酮原材料全部来源于外购,受国内外厂家产能变化影响,二甲基丙
酮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生产成本受市场影响较大。为满足二甲戊灵产品市场
需求,控制原材料成本,稳定增厚上市公司利润,公司需要向上扩展产业链,自
主生产二甲基丙酮,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二甲戊灵原药、二甲戊灵制剂及相关中间体,虽
然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但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为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
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实行“1+3”产品战略,延伸二
甲戊灵产业链的同时实现横向扩展。本募投项目开展后,在延伸二甲戊灵产业链
的同时有效拓展了公司产品结构。本项目联产品甲基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烯
皆为化工领域重要中间体或终端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在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
形成公司产业链更深层次的延伸,以高质量产品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1)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和《农药管理条例》等国家政策致力于促使农药工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专业
化、特色化的方向转变。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部分生产管理、工艺技术、研发
投入突出的领军企业开始依托于自身核心产品建立起的行业壁垒,沿产业链横向
和纵向发展,逐步形成产业链一体化和平台化的发展趋势。
上述政策与规划的推进和落实将对我国农药行业起到引导和扶持作用,创造
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对农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政策利好。二甲戊灵作为
重要的选择性除草剂,将在上述政策与规划的推动下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本次
类及淘汰类产品。其中,本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之一二甲基丙酮主要用于生产N-1
(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是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农药二甲戊灵的专
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
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
本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投资项目工艺技术成熟稳定
本募投项目采用国内成熟的连续加氢、连续酯化、连续脱氢等工业化技术;
工艺成熟稳定,且经过了安全可靠性论证。碳五馏分是乙烯工业产量较大的一个
副产品,其有效利用一直是合理利用石油资源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次戊酮系列绿
色新材料项目正是以碳五馏分中的主要成分之间戊二烯为原料,经过氢化、酯化、
酯交换、脱氢等工序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等酮类产品及正
戊烯其他联产产品。
(3)募投项目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产品二甲基丙酮主要工业用途是生产新型选择
性除草剂二甲戊灵,亦可做医药奥司他韦(抗流感药物达菲)的生产原料。二甲
戊灵是世界上销量最大的选择性除草剂之一,也是世界第十大除草剂。本公司二
甲戊灵产品是以邻二甲苯为原料经硝化、加氢缩合、二硝化、脱亚硝、脱溶等工
序生产,其中加氢缩合工序是以中间体4-硝基邻二甲苯和二甲基丙酮为原料生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产品甲基丙基酮主要的工业用途是生产肟型交
联剂2-戊酮肟,以及用于合成树脂的活性溶剂和涂料添加剂。2-戊酮肟可以替代
有毒的丁酮肟应用在涂料中,以及作为防结皮剂交联剂使用在橡胶、热固性树脂
中,提高产品强度和弹性。此外,甲基丙基酮还可以用于高端电子新材料光刻胶;
在医药领域作为西地那非的原材料;在香料应用领域,甲基丙基酮可以用来合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产品正戊烯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
和原材料,其工业应用主要用于制备1,2-戊二醇,进而用于生产杀菌剂丙环唑或
作为高档化妆品添加剂使用。国内每年的正戊烯消费量达数千吨,主要依赖从国
外进口。
基于上述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产品下游市场广阔,同
时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限制,拓宽产品线,为公司带来较大增量空间。
(4)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基于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已经与国内外重要农药厂
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还在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包括澳洲及亚洲其他国家
和地区。贝斯美与中外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能力和
市场影响力。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二甲戊灵和中间体市场已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
成为国内具有二甲戊灵全产业链生产能力的企业。公司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
关系保障了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能的快速消化及未来盈
利能力提供了有利保障。
(1)技术及专利储备
公司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及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能够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
顺利推进与落地,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取得47项已授权专利(含12项发
明专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
制剂领域的精工细作。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攻关,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实
现了二甲戊灵全产业链运营,4-硝生产技术、戊胺生产技术、3-硝转化技术、二
甲戊灵原药合成及提纯技术等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各产品生产过程中,包括
大量连续加氢、精馏等制造工艺,公司在上述工艺所积累的生产及管理经验可以
应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2)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员储备。在研发人员方面,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的研发人员分别为68、70、71及85人,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初期建
设;另一方面,随着项目的逐步投入,公司将不断引入具有更加优秀项目经验及
技术背景的行业技术性人才,以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成功推进。在生产和管理人
员方面,公司拥有一批生产及管理经验丰富的骨干员工,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培
训体系,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能够有效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55,623.02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
筑工程费、及其他费用。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均将用于资本性支出,
投资概算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
是否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
募集资
序 为资 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金占比
号 本性 入(调整 入(调整
(调整
支出 前) 后)
后)
公用工程站变电
所
合计 55,623.02 100.00% - 50,000.00 40,000.00 100.00%
注 1:“4.7 其他”主要为符合资本化条件工程建设相关设计、监理等费用。
注 2: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额。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投资(含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其他费用)于建设期全部投入,第1年投入60%,第
二年投入40%,流动资金根据各年生产情况投入,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费用名称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合计
序号 投资费用名称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合计
运营期首年流动资金
投入
总投资 32,629.69 22,227.14 766.19 55,623.02
注:第1-2年为建设期,第3年及之后为生产期。
本项目建设进度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前期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安装阶
段。三个阶段既分段进行,又有一定的交叉,进度计划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序号 建设内容
立项、可研、环
批
设备采购与安
装
人员招聘及培
训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
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此外,除募集资金外,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进行投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经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备案项目编号为2101-340760-04-01-828050,取得了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
产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安环[2021]22号)、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经发
[2021]40号)及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证书编号为“皖(2021)铜陵市不
动产权第0048211号”不动产权证书。
“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生产产品中二甲基丙酮、甲基
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烯等以及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甲醇、氢气等为《危
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即许可证正本上的“许可范围”应当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需在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通过后提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由于本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故该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铜陵贝斯美暂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待项目竣工验
收后,铜陵贝斯美将及时予以办理。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涉及新增用地,项
目用地位于安徽省铜陵市东联镇境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03,053.11
平方米,取得方式为出让。上述用地已经取得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购买的土地、新建厂房等均为自用。根据安徽省铜陵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铜陵贝斯美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不动
产权证等文件,本次募投项目所购买土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仅用于工业项目建
设。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非住宅用地或商业用地,不
具备房地产开发业务基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也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本次募
投项目亦紧紧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不涉及房地产业务,不存在变相开发房地产
的情形。
除此之外,其他募投项目均不涉及新增用地。
(1)项目收益总体情况
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效益测算期按16年计算,其中建设期2
年,生产期14年。经测算,项目投产后收益总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生产期(总额)
(2)评价年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14年,公司计划第3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第3
年为85%,第4年为98%,第5年及以后为100%,各年度达产率情况规划如下:
建设期 生产期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 5-16 年
达产率 - - 85% 98% 100%
(3)销售收入
本项目预计销售收入按产品产量和预计的销售价格计算,各年度的产量根据
项目规划产能与达产率确定,项目生产期的销售价格参考市场情况规划的产品价
格确定,项目满产后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 年销量(吨) 单价(元/吨) 销售收入(万元)
合计 40,256.64
注: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下同。
(4)营业成本
该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
及其他制造费用,项目满产后每年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生产期(每年)
①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序号 项目 单位 年耗用量(万) 单价(元)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年耗用量(万) 单价(元) 金额(万元)
② 工资及福利费
本项目定员80人,人工工资及福利费按照250,000元/人每年计算。本项目每
年工资及福利费总额2,000万元。
③ 折旧及摊销
本项目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4
年折旧,预计净残值率均为4%,工艺包及专利资产按10年计提摊销,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按5年摊销,则公司每年折旧及摊销金额为3,347.72万元。
④ 修理费
本项目修理费率案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2%计算。
(5)税金估算
本项目增值税税率按13%计算,其中水、天然气及蒸汽按9%计算。
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7%计算,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的5%计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按中石化建[2016]307号文件的规定计算。
(6)期间费用
本项目销售费用按照营业收入2.5%计算,其他管理费用按定额计提。
(7)毛利率分析
本项目综合毛利率为34.3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
股票简称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中旗股份 19.63 23.25 23.58 24.05
苏利股份 21.44 26.94 36.60 40.57
股票简称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先达股份 20.22 27.82 35.24 36.56
国光股份 46.61 47.28 45.87 48.81
海利尔 30.20 29.89 31.99 34.76
广信股份 41.02 35.24 35.76 36.09
利民股份 22.74 24.74 26.70 27.16
算术平均值 28.84 30.74 33.68 35.43
中位数 22.74 27.82 35.24 36.09
贝斯美 31.57 26.26 28.48 34.36
本次募投项目 34.3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各公司年度报告及三季报。
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两年一期平均水平,略低于可比公司2018年度的毛
利率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亦略高于公司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的毛利率水
平,主要系公司2019年为进一步扩大二甲戊灵原药产品的市场份额,主动采取降
价的策略,而2020年则由于疫情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
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整体趋势。
结合上述募投项目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毛利率分析情况,上述测算是合
理的。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对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发行人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募投的
实施产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符合行业
发展及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为二甲基丙酮及其联产品,二
甲基丙酮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二甲戊灵除草剂的重要原材料,本项目的实施
有助于公司拓展完善二甲戊灵产业链,进一步增强公司全产业链的整合力度,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投产后,公司将稳定二甲戊灵
产能,相关原材料成本得到把控,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得到加强,有利
于抓住市场机遇,满足市场需求。募投项目的建设对公司巩固市场地位,实现长
期可持续发展、提升股东长期回报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具有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自身各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项目建设期内
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项目完成
投产后,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整体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
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
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
新材料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发行不
会对公司的业务和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出
现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由于本次发行的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公
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
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
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
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第六节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78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31,7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977,60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49.61万元),变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94.37万元,银行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591.72万元。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港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901140029200180882 40,937.16 8.78
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
行 3901140029200183863 - 11,059.5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20020110120100161213 - -
宁波鄞州支行 3320020110120100161930 - 28.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701014600318798 - 3.03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宁波海曙支行 8114701011986666666 - 7,760.28
合计 / 40,937.16 21,917.78
注:募集资金专户 3901140029200180882 初始金额 40,937.16 万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
行费用 1,639.40 万元,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3 月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
费用 1,643.2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明细 金额
减:其他发行费用 1,643.24
减: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7,873.49
减:变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0,094.37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591.72
注:2019 年 11 月 11 日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2,240.34 万元(含税)
后的金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
技改项目”、“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三个项目的投
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累计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39,297.76 17,967.8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94.37 2019年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6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项目达到预定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可以使用状态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注1)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
系列、甲氧虫酰肼系 系列、甲氧虫酰肼系 26,297.76 26,297.76 7,873.49 26,297.76 26,297.76 7,873.49 -18,424.27 2021年8月
列产品技改项目 列产品技改项目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10,094.37 - 10,000.00 10,094.37 94.37 不适用
改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 3,000.00 3,000.00 - -3,000 2021年11月
合计 39,297.76 39,297.76 17,967.86 39,297.76 39,297.76 17,967.86 -21,329.90 /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完成于2017年,是基于当时的市场和公司已有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做出的规划。自2018年以来,公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一直在积极推进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但是鉴于淮安涟水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对人才的实际吸引力不足,科研技术和信息交流不便,使
变化的情况说明
得该项目实施进展不理想,继续在该募投项目上投入将难以获得原来预期的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截至2021年3月31日,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累计使用10,149.77万元自有资金和4,721.8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151.67万元,置换公
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49.6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无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1: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
议案》,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8月,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注2: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7,873.49万元,
投资进度为29.94%,“营销网络扩建项目”暂无资金投入。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前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项目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2020年7月9
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终止“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4.37
万元(包含截至2020年6月22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
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原募投项目“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完成于2017年,是基
于当时的市场和公司已有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做出的规划。自2018年以来,公司一
直在积极推进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但是鉴于淮安涟水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水
平对人才的实际吸引力不足,科研技术和信息交流不便,使得该项目实施进展不
理想,继续在该募投项目上投入将难以获得原来预期的收益。
此外,2020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主营业务量
出现明显下降。复工以来,公司加大了生产备货,使得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
出现较大增量。
综上,出于谨慎性考虑,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其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前
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
品技改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2021年11月 2022年12月
(1)“甲氧虫酰肼系列”工艺包升级,公司需待相关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稳
定后进行投资
公司在子项目“甲氧虫酰肼系列”的投资实施过程的同时,持续在原有工艺
包的基础上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和完善,待相关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稳定后会继续
按原计划进行投资,从而确保募投项目后续投资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线能够满足升
级工艺的应用,同时确保募投项目投产后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
司已取得甲氧虫酰肼合成工艺对应专利,获得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证,正在加
大工艺研发力度,以期尽快完成新一代技术的工艺包完善,降低生产成本,提升
产品竞争力。
(2)江苏省内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动,公司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整治提升工
作
“3.21”响水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江苏省政府组织对全省化工企业进行大规模
安全生产检查,省内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先后取消了包括薛行化工园区在
内的 24 个化工园区定位,取消比例达到了 45.28%,对新改扩建项目提出了更高
的标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永安积极配合园区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五位一体”等系列整治提升和认证工作,并已获得涟
水县化治办和涟水县政府对重点监测点的审核认定,公司正进一步按照省里统一
要求进行自查及资质认定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政府及政策指导意见继续推进该
募投项目的建设,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或增加实施主体等,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
(3)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受 2020 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的工厂复产、员工复工、产品出货、
运营效率等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稳健经营、
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该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内容为:成立贝斯美营销总公司、成立境外分公司并配
置营销人员、新增省级分公司并配置营销人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
延,使得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和营销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疫情原因,公
司向全国各省份及国外各地区铺设营销网点风险较高。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避
免造成资金浪费,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暂缓实施营销网络扩建募投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51.67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
发行费用349.61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
等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
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已发生变更,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及《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含本数)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理,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历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闲置资金金额 用途 使用时间 批准机构 收回时间
七、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鉴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成,
公司后续仍将投入剩余前次募集资金,建设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明
确。
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服务公司不同战略方向,区别详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四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年产8,500吨
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之“2、项目与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与区
别”,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不利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将新增二
甲基丙酮产能5,500吨/年,二甲基丙酮为公司生产戊胺及二甲戊灵原药的重要原
材料,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对原材料和产业链的把控能力,
有利于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联产品种类较多,预计还将新增甲基丙基酮产能
环戊烯13,000吨/年、溶剂油3,000吨/年及醋酸戊酯3,000吨/年,前述七类产品达
产期预计收入占本次募投项目所有产品预计收入的比例为69.77%,预测收入占比
相对较高,本次募投项目的其他产品甲基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烯等皆为化工
领域重要中间体或终端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能够有效拓展公司产品结构。
虽然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新增产品预期市场情况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对产业政策、
市场供求、客户储备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均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论证,但如果前述
产品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出现产品滞销、销售定价不及预期等情况,则会使
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消化不利的风险,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短期无法盈利及新增折旧、摊销、人员成本导致利润下滑的风
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两年建设期,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初期内可能
因为运营条件不成熟而无法给公司带来正常、稳定的业务收入,存在短期无法盈
利的风险。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购置
设备、专有技术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将大幅
增加。运营期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高一年折旧摊销金额为 3,347.72 万元,
最低一年折旧摊销金额为 2,599.72 万元,假定本次募投项目均顺利实施,未来公
司新增折旧与摊销金额与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3 T+4 T+5-T+7 T+8-T+12 T+13-T+16
募投项目新增折
旧摊销额
现有营业收入(不
含募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现有营业收入 6.78% 6.78% 6.78% 6.68% 5.26%
比重
募投项目新增营
业收入
预计营业收入(含
募投项目,不考虑 83,627.34 88,860.70 89,665.84 89,665.84 89,665.84
内部销售抵消)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预计营业收入 4.00% 3.77% 3.73% 3.68% 2.90%
比重
现有净利润(不含
募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现有净利润比 51.43% 51.43% 51.43% 50.69% 39.94%
重
募投项目新增净
利润
预计净利润(含募
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额
占预计净利润比 26.02% 22.45% 21.77% 21.41% 16.31%
重
注 1:T 为项目开工建设时点,时间以此类推;前两年(T+1 及 T+2)为建设期,
运营期共 14 年(下同);
注 2:现有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按 2019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计算,不考虑公司
现有业务的收入增长及净利润增长(下同)。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需要外部引入的人员数量约 80 人,本募投项目预计每年
新增人工成本为 2,000 万元,未来公司因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人工成本与公司营业
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3 T+4 T+5-T+7 T+8-T+12 T+13-T+16
募投项目新增人
工成本
现有营业收入(不
含募投项目)
新增人工成本占
现有营业收入比 4.05% 4.05% 4.05% 4.05% 4.05%
重
募投项目新增营
业收入
预计营业收入(含
募投项目,不考虑 83,627.34 88,860.70 89,665.84 89,665.84 89,665.84
内部销售抵消)
新增人工成本占
预计营业收入比 2.39% 2.25% 2.23% 2.23% 2.23%
重
现有净利润(不含
募投项目)
新增人工成本占
现有净利润比重
募投项目新增净
利润
预计净利润(含募
投项目)
人工成本占预计
净利润比重
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产能释放,募投项目按计划预期实现收益,公司新增
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可以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影响以及新增人工成本的
影响,但鉴于项目建成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新增的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照
原定计划实现预期效益,新增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折旧摊销以及新
增的人工成本也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旧摊销风险
根据公司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
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拟投资总额
约为10亿元。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为“年产2.6万
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一期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将综合考虑本次一
期项目的建设、运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生产规模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视情况进行投资建设,后续是否开展二期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后续
二期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折旧摊销金额。
(三)募投项目销售价格、经营成本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本次募投
项目效益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进入新业务及新产品的情况,虽然发行人具备实施募投项
目相关的人才、技术及经验储备且已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等
情况进行了谨慎、充分的调研论证和效益测算,但由于项目分析和测算是基于当
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仍
面临着市场需求变化、经营成本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本次
募投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
很好地实现成本控制,则公司可能面临着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甲基丙酮为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在满足自用连续生产后剩余产能对
外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二甲基丙酮采购均价为 25,076.36 元/吨、24,634.09
元/吨、21,805.74 元/吨和 22,668.06 元/吨,从年均采购单价走势来看,2018
年至 2020 年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2021 年有所回升;从月均采购单价走势来看,
二甲基丙酮的采购价格自 2019 年底至 2021 年 9 月呈稳定上升趋势,价格在 2-2.5
万元/吨的区间。
酸酸合成法为二甲基丙酮较为常见的生产方法,报告期内二甲基丙酮价格
波动与上游丙酸原材料价格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
二甲基丙酮除自用之外,剩余计划对外销售,若未来丙酸的供给和价格出现大
幅波动,将会对二甲基丙酮的市场价格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仍将面临产品销
售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原材料为石化行业中的碳五初
级产品间戊二烯,市场供应充足,但若上游原材料出现大幅上涨,则会对发行
人本次募投项目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对募投项目中产品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原材料价
格等关键参数的变化对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的影响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关键参数 关键参数变化 内部收益率(税后)
(年)
基本方案 0% 17.92% 6.65
销售价格
-10% 13.18% 8.09
经营成本
-10% 29.58% 6.06
原材料价格
-10% 24.32% 6.26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效益受其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及原材料价
格波动影响,若未来出现销售价格大幅下跌、经营成本提高,原材料价格大幅上
涨,公司又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本处募投项目财务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技术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是以碳五馏分中的主要
成分间戊二烯为原料,经过氢化、酯化、酯交换、脱氢等工序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等酮类产品及正戊烯其他联产产品。本项目将选用高质
量原材料,最小化工艺技术风险,生产产品质量对标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本公司从派尔科购买的工艺包技术及配套专利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重要
技术,目前,发行人已取得工艺包全部内容,并结合自有技术以及积累的行业、
技术、生产、管理等方面经验,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虽然发行人已取
得了相关工艺包相关全部内容,且按照协议的约定,相关专利权属已归发行人所
有,但相关专利权属变更尚未完成,后续专利权属变更至发行人的时间可能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此次转让的专利中尚有两项专利尚在申请过程中,相关专
利证书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虽然该工艺已经过量产验证,工艺技术成
熟稳定,但该工艺路线较长,对项目实施工艺流程管理要求较高。若发生相关专
利权属未完成变更或相关专利证书未按照预期时间取得、发行人技术人员未能保
持稳定性、相关技术不满足未来环保等政策要求或实施流程管理不够严谨等情况,
则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造成一定影响。公司要本着科学务实的态
度,严格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否则有可能会出现技术风险。
(五)募投项目因环保政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
国内精细化工企业因环保督察、环保和安全生产政策趋严、环保安全事故偶
发等被停产或限产情况时有发生,尽管本次募投项目生产采用清洁能源、环保安
全的生产工艺技术,未来仍可能存在因环保政策变化从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产品
生产受限的情况,从而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
(六)募投项目未来相关业务资质证照取得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合法取得有权机关备案,已获取环评批复及节能报告
审查意见。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未来发行人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
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办理项目实
施运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许可,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目前已具备开展募
投项目目前所必须的全部相关资质,然而后续相关业务资质证照的取得仍存在一
定的风险。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本次募投
项目尚未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将
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但若后续排污许可发证或
登记管理政策有变,或者公司无法持续满足排污许可证申领条件,则存在无法办
理排污许可证的风险。
本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中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烯等以及
的危险化学品,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铜陵贝斯美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尚不具备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铜陵贝斯美暂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铜陵
贝斯美后续无法及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则不得从事本次募投
项目相关的生产活动,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条之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
用)。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在开工
建设前申请安全审查。铜陵贝斯美已聘请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了安全评价
报告,并向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了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申请,已于2021年10月3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铜经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0号),但尚未办理完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
若铜陵贝斯美后续无法及时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则
不得开工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或者投入生产,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
风险。
(七) 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果因募集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或者由于宏观经济形
势和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项目管理不善等因素,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实
施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的“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
改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主要是由于江苏省内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动、“甲
氧虫酰肼系列”工艺包升级等因素的影响,“营销网络扩建项目”项目实施进度
不及预期主要是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使得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和营销
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将前次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
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8月调整至
原定的2021年11月调整至2022年12月。发行人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
充分、谨慎的可行性论证,但若前次募投项目所处的技术、经济、政策等环境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出现前次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或出现变更实施
的情形,导致已投入金额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增加项
目实施地点或增加实施主体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
二、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尚
需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以及同意
注册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
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
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三、经营风险
(一)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对
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
司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能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引进专业人才、提
升信息化建设速度,则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二)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从事环保型农药中间体、原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于下游农
作物的增产有着密切的关联。尽管公司拥有一套成熟的产品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随着公司产能规模和生产数量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的内部质量控制无法跟上公
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一旦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将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使用公司
产品的农作物的产量,进而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声誉、降低客户对于公司
的信任感,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以及生产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有易燃、易爆、
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
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为此国务院出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出台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对涉及危化品使用和
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规定。本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中二甲基丙酮、甲基
丙基酮、醋酸甲酯、正戊烯等以及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甲醇、氢气等为《危
险。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
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四)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公司一直高度重视
环境保护,以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建立了一整套三废处理体系,发行
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均符
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但随着我国政府节能减排政策等产业政策及
环境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相关节能、减排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届时,若发行
人及子公司不能符合节能、减排标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生产将可能会面临被要
求整改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出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36.12%、43.05%、54.33%
及52.13%。由于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大
差异。如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波动,或公司产品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环境、
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出口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是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对经验丰富的高
级技术人才有一定的依赖性。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
部分,稳定的技术和研发人才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尽管公司建
立了有效的激励制度,但是如果出现大量技术人员外流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将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财务相关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进行,外销金额可能进一步加大,汇率的变动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根据国际市场的产品情况及汇率情况与客
户定期修改产品价格,以建立与客户之间的汇率变动损失的分担机制。虽然上述
方式能够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变动风险,但公司仍须承担已签订订单部分的汇率
变动风险。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主要欠款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
出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收不及
时导致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由于
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实施周期,在短时间内难以产生全部生产效益,募投项
目的建成投产也会相应的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管理费用摊销等开支,影响当期利
润,所以在募投项目建成并达到预定产品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之前,预计公司的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面临下降的风险。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 峰 钟锡君 任纪纲
单洪亮 刘旭东 黄维林
王 韧 宋衍蘅 欧阳方亮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董 辉 李周旭 汪新宇
沈亮明 范伟挺 张友生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钟锡君 任纪纲 单洪亮
李晓博 屠汶君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陈 峰
实际控制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陈 峰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丰 涛
保荐代表人:
戴 菲 万年帅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
本人已阅读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毕玉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刘胤宏 王明凯
焦晓昆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晨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会计师:
胡新荣 叶伟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和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
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
情况和假设前提如下:
大不利变化;
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121,150,000股为基础,按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36,345,000股计算,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不对实际发行数量构成承诺,最终发行数量在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473.48万元。假
设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相对
于2020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配事项;
的影响;
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
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2,115.00 12,115.00 15,749.50
情形一: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
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8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7 4.39 4.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情形二: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
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5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7 4.03 3.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情形三: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
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7 3.67 3.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测算中,(1)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
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
会增加。虽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使用
募集资金,但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实现需一定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净
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
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
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
营效率。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加强公司在既有二甲戊灵领域的优势地位,提升公司
的营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进行明
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相关
制度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确保募集资金投向指定用途、注重
配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股东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将用于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
相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实施进度,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4)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明确了未来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
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
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