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8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11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
时间。
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陈镭先生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9 人,代表股份 44,108,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03%。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44,101,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798%。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0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 人,代表股
份 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现场或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
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疫情原因,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汤士永律师、李得志律师以视频方式见
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