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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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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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及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石水平          陈建华          庄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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