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川转债”2021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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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57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川转债”2021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2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1年11月15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1年11月15日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公开
发行的84,316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1年11月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
年6%。
可转债及转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首日,即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年5月17日至2022年11月12日。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5月17日起可
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1.04元/股。自2018年6月1日起,因实施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济川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0.04元/股(具体详见公
司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
条款调整“济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自2019年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发布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济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济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8.81元/股调整为25.50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
月3日发布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自2020年4月24日起,因实施公司2019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济川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4.27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
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自2020年11月6日起,因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转股价格调整,济川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3.85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发布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
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调整济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1))。
自2021年5月26日起,因实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济川转债的转股价格
调整为23.40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配调整“济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任公司于2020年4月2日签署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
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
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自2020年2月26日起终止证券市场评级业务,原证券市
场资信评级业务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公司首次(2017
年5月)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济川转债”首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
首次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价报告
(2018年6月),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济川转债”信用评级结果
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根据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价报告(2019年6月),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济川转债”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评级结果较前次
没有变化。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跟踪评价报告(2020年5月),公司主体信用
评级结果为“AA”,“济川转债”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跟踪评价报告(2021年6月),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济川转债”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
望维持“稳定”,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
期可转债票面利率为1.5%(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三、 付息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济川转债”持有人。
五、 付息方法
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
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的16:00时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拨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
领取债券利息。
六、 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
(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1.20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
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
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
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
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
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
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根据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
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
七、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
  电   话:0523-89719161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6层
  电   话:0755-82492000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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