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中关于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
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拟补选黄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
(本页无正文,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清功 余宇莹
安明友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