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2021 年 11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段 61 号公司会议室。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205,739,44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34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7,292,33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58,447,107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0.29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27,459,96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60,42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1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26,599,53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40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
元(成都)律师事务所林祥、王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同 意 205,267,7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6,988,2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同 意 204,407,2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
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