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暨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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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暨公司变更为无控
        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陈尧根持有的2,140,218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101,892
股股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
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及其子公
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陈尧
根及其配偶钟婉珍因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
年8月27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上对陈尧根持有的亚太药业2,140,218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亚太
药业101,892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 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08月27日被
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并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
过户的公告》。
    (二)亚太集团持有的2,950万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500万股股

    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陈尧根、钟婉珍因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1月1日在浙江省绍
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亚太集团持有的
亚太集团持有的2,950万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亚太药业500万股股票
于2021年11月01日均被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具体内
容详见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0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浙江省绍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恢50号之三十九]、《浙
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恢50号之四
十]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
恢50号之四十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执恢50号之三十九]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1)钟婉珍持有并质押给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亚
太药业”100万股股票(股票代码:002370)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宁
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日起归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买受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
理机构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恢50号之四十]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1)钟婉珍持有并质押给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亚
太药业”400万股股票(股票代码:002370)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宁
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日起归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买受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
理机构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恢50号之四十一]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1)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的“亚太药业”2950万股股票(股票代码:002370)自本
裁定送达买受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日起归宁波富邦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买受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
理机构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亚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太药业
限公司未持有亚太药业股份,其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亚太药业17,283,456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3.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亚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太药业
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亚太药
业57,675,566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10.7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册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根据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前五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合并
计算)分别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贵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镜兴贸易有限公司、吕旭幸,持股比例分别为
前两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前述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及提名董事情况,公司不存在单一股
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
的情形;公司现任董事均由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由控股股东为亚太集团、实际控
制人为陈尧根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情况说及风险提示
法处置其持有的亚太药业股份36,742,110股,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
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二级市场买入等方式获得亚太药业股份
制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份尚需办理过户手续。
实际控制人为陈尧根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
无实际控制人。
构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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