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整合子公司
成都延华西部健康医疗信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进行事前审核,认真审议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收购成都延华西部健康医疗信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简
称“延华医疗研究院”)股东成都延华医星智慧医疗信息中心(有限
合伙)(简称“医星智慧”)持有其 25%的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因医星智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龚保国先生,龚保国先生为上市公司
的董事长,公司与医星智慧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
易。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交易涉及的股权已经专业的审计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
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
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洪芳芳 张希舟 田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