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124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36.98 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
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
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被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期,由于公司出现的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
方向公司提起了诉讼,本次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合计 36.98 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
见附表。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鉴于
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
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对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附表:诉讼基本情况
序 收到起诉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情
原告 被告 事由 诉讼的请求内容 受理法院
号 状的时间 (万元) 况
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以 14905485.22.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85%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为 119488.9
元;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以 45717987.19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建设工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
江苏省苏中 广东省茂
茂名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 程施工 付清时为止); 2021.11.4 开
公司 合同纠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6982961.27 庭
份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纷 元;
保全保险费等均由被告负担。
年 7 月 9 日的利息 1435747.63 元、罚息 78300.00 元、复利
被告 1:深圳市炀玖商贸股
之日止的罚息、复利;
厦门国际银 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 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金 5552233.85 元; 珠海市中
行股份有限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2021.10.25
公司珠海分 有限公司 开庭
纠纷 处分座落于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 B102a0325 的国有土地使 院
行 被告 3: 茂名桦城房地产开
用权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土地产权证号为:粤(2018)
发有限公司
茂名市不动产权第 0041716 号】
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复利 45,609.35 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均为暂计数,暂计
中国民生银 被告 1:惠州市和胜置业有 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之后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
金融借 深圳市中
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银行规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如被告未按生效判决指定期 2021.11.22
公司深圳分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请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开庭
纠纷 院
行 有限公司 2、判令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借款本息
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讼费用。
借款本金 34840 万元、利息 958,081.24 元,逾期利息
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请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
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一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被告 1:惠州炽坤房地产开
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股权在被告一借款本息金额范围
中国民生银 发有限公司
金融借 内(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款项)折价或者 深圳市中
行股份有限 被告 2:四川蓝光和骏实业 2021.11.22
公司深圳分 有限公司 开庭
纠纷 4、判令原告对被告一惠州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惠 院
行 被告 3:惠州市和胜置业有
州市和胜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被告一借款本息金额范围
限公司
内(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款项)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 31 号 48 套房产在被告一借款本息金
额范围内(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款项)折价
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讼费用。
(按年利率 7.5%,计算一年);
止,以 322500000 元为基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年利率 7.5%)向
原告兑付逾期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
太平洋投资 公司债 成都市中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 2650684.93 元); 2021.11.23
司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自 2021 年 7 月 23 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 开庭
司 纠纷 院
止,以 322500000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的逾期兑付
违约金(暂计至起诉之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 2580000 元);
目前已发生 80 万元人民币;
承担。
年 8 月 31 日为 10667708.34 元,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实际
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含罚息、复息),并承担
原告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340 万元,合计 564067708.3
元;
被告 1:常州锐蓝置业有限 2、依法判令若被告一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债务,则原告有权
公司 以被告一提供的抵押物位于常州市大明路东侧、韩区河北侧的
招商银行股 金融借 常州市中
被告 2:苏州锐石文华房地 不动产(权证号:苏 2020 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2063193 号,他项 2021.11.17
产开发有限公司 权证号;苏 2020 常州市不动产证明第 2038509 号)进行折价或 开庭
常州分行 纠纷 院
被告 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有限公司 3、依法判令若被告一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债务,则原告有权
以被告二提供的质押物即被告二持有的常州锐蓝置业有限公司
元(暂计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
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告 1:郑州市塬铭置业有
新路东侧、政府储备土地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0)新
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 金融借 郑市不动产权第 6007605 号;及位于新郑市蓝光雍锦澜庭项目 郑州市中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2021.11.10
有限公司 2021.10.21 开庭
郑州分行 纠纷 米,分摊面积 870.49 平米的在建工程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院
被告 3:郑州市塘鑫置业有
享有优先受偿权;
限公司
公司的 100%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限补偿金 5056791.67 元、违约金 220660.00 元,暂合计
被告 1:漯河市鎏源置业有 3、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 3 名下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宝光街
限公司 道北江垌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高州市不动产
中国华融资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权第 0016708 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金融借 郑州市中
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4、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 4 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 1188 2021.10.15
有限公司河 被告 3:茂名烁城房地产开 号 1 栋 1 层 2 号、
纠纷 院
南省分公司 发有限公司 2 栋-1 层 1 号、2 栋 2 层 3 号、3 栋 1 层 2 号、3 栋-1 层 1 号、3
被告 4:成都金堂蓝光和骏 栋 2 层 3 号、5 栋 1 层 2 号、5 栋-1 层 1 号、5 栋 2 层 3 号共
置业有限公司 12 套房产(金房权证监证字第 0347144 号、0347145 号、
权;
公告费、送达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工补偿余款 30294.39 元;2020 年 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1 日
停工补偿款 1960956.28 元,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
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建设工
河北建设集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窝工、停工损失 25925814.81 元,并 广东省茂
茂名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 程施工 2021.11.8 证
公司 合同纠 据交换
公司 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人民法院
纷
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优先受偿权,原告有权对蓝光·高州钰龙湾 19#、20#、21#、22#、
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 年 8 月 11 日起算,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要求判决至实际
浙江宝业建 成都市中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 程施工 履行之日止); 2021.10.22
限公司 合同纠 2、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观岭·滨江水岸一期(一标段)工程” 开庭
公司 院
纷 拍卖或变卖折价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告承担。
以上诉请标的额暂计 53391414.62 元。
券有限公司清偿“20 蓝光 MTN003”中期票据债务本金人民币
金之日止的按票面利率 7%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公司债 13 日利息为人民币 1120 万元)、以及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至 四川省成
五矿证券有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 2021.11.2 开
限公司 司 庭
纠纷 计算的违约金; 人民法院
人民币 15 万元由被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公告费等全部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如被告未按生效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请求加倍支
被告 1:惠州蓝光和骏置业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金融借 3、判令原告对被告三持有的惠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100%
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深圳中级 2021.11.10
公司深圳分 被告 3:佛山市炀玖商贸有 人民法院 开庭
纠纷 复利、违约金等款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行 限公司
被告 4:成都成华泰瑞企业
权在被告一借款本息金额范围内(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利、违约金等款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讼费用。
被告 1:四川蓝光和骏实业 付借款本金 32,113,205.48 元为基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
北京瑞元汇 北京市西
有限公司 借款合 准,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暂计算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止); 2021.11.22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同纠纷 请求判令被告 2 对被告 1 的以上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有限公司 法院
有限公司 4、请求判令本案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告 1 和被告 2 共同承担。
【以上合计:33,205,054.47 元】
被告 1:成都淦升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
被告 2:成都和骏投资有限
公司
东莞市民兴 元; 四川省成
被告 3:四川蓝光和骏实业 买卖合 2021.10.26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开庭
司 偿责任; 人民法院
被告 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承担。
被告 5:蓝光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被告 1:四川栋鑫建筑劳务 1、请求判令被告 1、被告 2、被告 3 连带的向原告支付票据
有限公司 金额 1000 万元;
被告 2:中城北方西南建筑 2、请求判令被告 1、被告 2、被告 3 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
有限公司 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至票据款全部支付完毕止,按全国银行 四川自由
四川省金玉 票据追
被告 3:成都聚锦商贸有限 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并支 贸易试验 2021.11.18
公司 付; 区人民法 开庭
限公司 纷
被告 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3、被告 4 对票据金额以及逾期利息的支付承担保证责任; 院
有限公司 4、被告 5 作为被告 3 的唯一股东,就被告 3 的清偿承担连带
被告 5:成都郫都泓璟置业 责任;
有限公司 5、本案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五被告连带承担。
本金 42000 万元;
利息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含)起支付至实际履行之日(含)止,暂
公司债 计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为 12,180,000 元; 四川省成
恒大人寿保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 2021.10.20
险有限公司 司 开庭
纠纷 0.21%为标准向恒大人寿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 2021 人民法院
年 8 月 1 日(含)起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含)止,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为 181,480.32 元:
财产保全保险费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万元;
贵阳第一建 被告 1:贵阳灿崇置业有限 建设工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
贵阳市中
筑工程集团 公司 程施工 价利率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 2021.11.2 开
股份有限公 被告 2:贵阳光溪房地产开 合同纠 4、依法判令被告 2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
院
司 发有限公司 纷 5、依法判令原告在上诉欠付款范围内,对所承建的花溪区孟关
项目即蓝光·雍锦府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土地使用权等通
过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承担。
和骏合字(2021)027 号《借款协议》;
被告 1:云南蓝光和骏房地
重庆拓达建 仟万元)及利息(以 2000 万元为基数,从解除之日起,按全国 重庆市第
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合 2021.10.27
被告 2:四川蓝光和骏实业 同纠纷 开庭
有限公司 借款付清时止); 民法院
有限公司
告连带承担。
(2021)004 号借款协议;
被告 1:云南蓝光和骏房地 2、请求判令被告 1 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0675000 元及利息
重庆拓达建 重庆市第
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合 (以 30675000 元为基数,从 2021 年 8 月起,按 1.5%/月标准计 2021.10.27
被告 2:四川蓝光和骏实业 同纠纷 算至全部借款付清时止); 开庭
有限公司 民法院
有限公司 3、请求判令被告 2 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告连带承担;
算方法:自 2020 年 7 月 20 日起按年利率 12%计算至清偿时止。
)
截止 2021 年 7 月 19 日利息为 600 万元;
安徽绿城佳 债权转 杭州市滨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 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8 万元(违约金计算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10.28
司 起,暂算至起诉当日,实际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开庭
公司 纠纷 法院
万元;
(以上四项费用共计 5605.9 万元)
等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总计: 369797.53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