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 银座股份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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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1-04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为一审判决结果。案件受理费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0,546.00 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
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青岛浙泰实业有限公司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山东省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青岛浙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泰实业”)
       ,诉请法院判令解除租赁合同,判令浙泰实业支付违约金、赔偿
损失、承担费用等。具体事项详见 2021 年 6 月 12 日的《上 海 证 券 报》、
                                       《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 2021-02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本案立案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鲁 02 民初 810
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案件受理费 445,546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由本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一审判决结果,案件受理费 445,546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计入 2021
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0,546.00
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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