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海利女
士 、 潘 建 忠 先 生 、 潘 娟 美 女 士 、 於 志 华 女 士 分 别 持有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减持股份实施结果情况:
宗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13,260,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指引等规定和要求,上述一致行动人本
次所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
数量和操作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也未违反其此前在公司首发上市、认购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和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中作出的承诺。
士通知,获悉其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3,260,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注]
控股股东、 IPO 前取得:1,260,000 股
实际控制人 非公开发行取得:12,000,000 股
杜海利 26,520,122 2.66%
之一致行动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520,000 股
人 大宗交易取得:10,740,122 股
注:1、上述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有的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潘建清 57,306,180 5.75% 潘建清与杜海利为夫妻关系。
潘建清及杜 海利合计 持有天通 高新
天通高新 129,561,810 13.00%
潘建忠 19,920,000 2.00 潘建清与潘建清为兄弟关系。
潘娟美 19,056,000 1.91 潘建清与潘娟美为兄妹关系。
於志华与杜海利为婆媳关系,与潘建
於志华 7,234,083 0.73
清为母子关系。
合计 233,078,073 23.39
本 次 减 持 前, 减 持 主体 杜 海 利及 其 一 致行 动 人 合计 持 有 公司 股 份
上述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主体本次减持情况和减持结果
(一)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实施结果
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
称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杜海利 2021 年 11 月 4 日 14.26 4,260,122 0.43%
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
合计 - 13,260,122 1.33%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减持主体 杜海利 13,260,000 1.33
潘建清 57,306,180 5.75
天通高新 129,561,810 13.00
减持主体之一
潘建忠 19,920,000 2.00
致行动人
潘娟美 19,056,000 1.91
於志华 7,234,083 0.73
合计 246,338,073 24.72
科技产业投资发展需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246,33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2%,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
公司股份 167,752,000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 68.10%,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主体杜海利女士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有关指引等规定和要求,杜海利女士本次所减持本公司股份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数量和操作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也未
违反其此前在公司首发上市、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其他
相关事项中作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