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60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中国证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已将 180,0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