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9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
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5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49%),
转让给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丰投资”)管理的雁丰向日葵
转让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139,721,812元;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赛海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7.18%减少至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前期公司控股股东已披露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减持股份
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同时,除上述减持
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未来12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预计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
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左右,减持目的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相关减持若实施,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赛海科技的通知,赛海科技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与雁丰投
资(代表雁丰向日葵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赛海科
技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0,251,050 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 13.63 元的价格转让给
雁丰投资管理的雁丰向日葵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总价(含税)共计人民
币 139,721,812 元,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
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
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赛海科技 无限售流通股 76,220,520 37.18 65,969,470 32.18
温伟 无限售流通股 9,634,208 4.70 9,634,208 4.70
合计 85,854,728 41.88 75,603,678 36.88
雁丰向日葵
券投资基金
合计 0 0 10,251,050 5.00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企业名称: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0048766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温伟
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668 号 1 幢 5 层 B 区 108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企业名称: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雁丰向日葵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06251219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婕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1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2590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雁丰向日葵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二)转让标的、转让方式及价格
赛海科技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直接持有的塞力医疗无限
售流通股股票 10,251,050 股,占塞力医疗股本总额的 5.000049%(以下简称“标
的股份”)转让给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雁丰向日葵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壹亿叁仟玖佰柒拾贰万壹仟捌佰壹拾贰元整)。
(三)价款支付及股份过户安排
受让方应于转让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并完成股
份过户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支付款项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总金额的一半。
转让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一个月内,转让方和
受让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转
让过户手续。
受让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实受让方
已合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标的股份过户完成。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导致协议其
他方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等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费用,及守约方对外承担的
责任或作出的赔偿)时,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害赔偿的责任不因本协议
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本协议一方对违约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
行使其根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或权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
利或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根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而单独或部分地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
救办法,不应妨碍其进一步行使上述或其他权利和补救办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人员、
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
会产生影响。
五、涉及后续事项
东为赛海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温伟先生;
中国结算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